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是日本的國務大臣,為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之一。通稱金融擔當大臣。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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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是日本內閣府的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之一。主要管轄金融行政。具體來說是主掌促成金融圓滑化的環境整備相關政策。此外,國內金融相關制度與金融機構的國際業務相關制度之企劃、立案,金融機關的審查、監督等皆屬其管轄範圍。
內閣府掌管金融行政的組織為內閣府的與內閣府外局金融廳等。
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就任者,依據內閣府設置法同時就任金融危機對應會議議員。金融危機對應會議的議長為內閣總理大臣,發生事故時由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代理職務。另外還擔任內閣官房設置的本部長。
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因為可以依據各議題靈活設置,時常隨著政權更迭而增減、更名。但是,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是內閣府設置法所明定之必置職位。
沿革
過去的金融行政,金融破產處理制度與金融危機管理之調査、企劃、立案由內部部局的事務局所管轄,而國內金融制度與金融機構國際業務制度企劃、立案、金融機關的審查、監督則由金融再生委員會的下部組織金融廳管轄。
中央省廳再編後,2001年1月6日設置內閣府。金融再生委員會事務局所管之金融破產處理制度,與金融危機管理之調、企劃、立案移交給金融廳,金融廳成為內閣府外局。同時設立特命擔當大臣制度。同日第2次森改造內閣(中央省廳再編後)成立,擔任金融再生委員會委員長的眾議院議員柳澤伯夫出任「金融擔當大臣」。以後,掌管金融行政的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大臣」持續存在於各屆內閣中。
2003年9月22日成立的第1次小泉第2次改造內閣將其更名為「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並任命民間人士竹中平藏出任。從此,「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一職延續至今。
在位時間最長的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是2012年就任的麻生太郎。接著是民主黨政權時代的自見庄三郎、小泉內閣時代的竹中平藏。竹中也是唯一非具有國會議員身分的擔當大臣(但竹中在第2次小泉內閣期間當選參議院議員)。
名稱
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的任命為三階段式任命。首先是「任命為國務大臣」,接著對該國務大臣「任命為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過去2001年1月至2003年9月稱之為「金融擔當大臣」。由財務大臣兼任時,也稱作「財務・金融擔當大臣」「財務・金融大臣」「財務・金融相」等。
歴代大臣
- 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為複數任命,一般不記代數。但本表為利於閱讀加上代數。
- 就任日依人事令為準,沒有人事令的留任則以前任卸任日表示。
- 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金融擔當)空缺時的事務代理以括弧表示。
- 黨派為就任時或內閣成立時的所屬政黨。
- 第1次小泉第1次改造內閣以前稱作「金融擔當大臣」,為方便列於同一表格內。
相關條目
- 國務大臣
- 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
- 內閣府
- 金融廳
- 金融再生委員會委員長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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