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年教宗選舉是在教宗何諾二世離世後於1130年2月14日或2月15日舉行的教宗選舉。這次選舉是自1061年舉行教宗選舉以來樞機團首次分裂成2個陣營,而每個陣營各自選出1位教宗。原本選舉是由艾默里克·德·拉·渣達樞機帶領的一部分樞機選出額我略·巴巴拉斯基樞機為教宗諾森二世。不過,其他參與選舉的樞機不滿意該結果而自行選出伯多祿·比亞尼樞機為教宗克雷二世。雖然克雷二世得到更多樞機支持,但是天主教會將諾森二世視為合法教宗,而克雷二世則為對立教宗。
教宗嘉禮二世簽訂的《沃尔姆斯宗教协定》令這次選舉選出了兩位教宗。《沃姆斯宗教協定》解決了敘任權鬥爭,而於簽訂該宗教協定後樞機團就聖座對神聖羅馬帝國的政策出現很大分歧。有幾位較年老的樞機認為《沃姆斯宗教協定》是放棄额我略改革中所提倡的原則,並傾向接受它只是一個象徵式協定。這些樞機支持教宗跟於意大利南部居住的諾曼人成為聯盟。這些諾曼人有些是跟如卡西諾山的修道院有聯繫,而他們的其中一個領袖是伯多祿·比亞尼樞機。比亞尼樞機是當時其中1個在羅馬最有影響力的家族的代表。
在上述問題上持相反立場的樞機則由艾默里克·德·拉·渣達樞機領導。他在嘉禮二世簽訂《沃尔姆斯宗教協定》後即被冊封為樞機及委任為聖座總理,而他也是新政策的其中一個推動者。他跟他的支持者認為該協定對教會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關係會變得更好,而他們並不信任跟聖座有關係和主張擴張主義的諾曼人。除此之外,有部分主要代表或許跟「新靈性」有密切關係(意指由組成的新宗教組織)。另外,他們跟羅馬的弗蘭吉潘尼家族結成聯盟,而弗蘭吉潘尼家族跟比亞尼家族是敵對的。
樞機選舉人
在教宗何諾二世離世時,樞機團共有42位或43位成員,而當時有最多36位或37位樞機身在羅馬。除了這16位以外還有2位樞機{{NoteTag|2位樞機是蒂沃利主教圭多和安科納堂區領銜司鐸魯斯蒂科。和1130年2月
由於2場選舉都沒有跟從教宗尼古拉二世發布的《》的規定進行選舉,故此於2場選舉都是有問題的。雖然如此,但兩個陣營都捍衛兩方各自選出的教宗的合法性。克雷二世的支持者認為克雷二世是被大部分樞機、下級神職人員和羅馬人民選出的。諾森派就指諾森二世是被大部分主教級樞機選出,而根據《以上主之名》,主教級樞機擁有於教宗選舉投票選出新教宗的權利。克雷派反駁指另外一份教宗詔書裏寫着教宗由「樞機」(指司鐸級樞機及執事級樞機)互選產生,而主教級樞機只可以就司鐸級樞機及執事級樞機選出的人選表示贊成或反對。
註釋
參考文獻
參見
*選舉君主制
*教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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