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刺教宗騎士團勳章(,,,)是為了表揚對天主教會有傑出貢獻和服務的人士而設立的教宗騎士團勳章。19世紀開始,騎士團開始沒落。終至2019年最後一位騎士團成員,前盧森堡大公若望去世後,騎士團再無在世成員。
歷史
19世紀前
的庇護四世為首位頒發勳章的教宗]]
於1905年取消騎士指揮官等級]]
騎士團被認為是最早的教宗騎士團。金馬刺教宗騎士團勳章原稱「拉特朗宮皇室伯爵」()。這個名銜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四世在1357年8月15日於布拉格創立。中世紀期間,騎士團由無繼承權的皇室伯爵組成。1469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向佩魯賈大學民事法教授巴爾多·巴托利尼()授予「拉特朗宮皇室伯爵」的名銜。歷史學家保羅·F·格倫德勒()指出「巴托利尼獲授予金馬刺騎士團勳章,而這個勳章有時會授予中世紀的皇室伯爵。」1527年羅馬之劫後,金馬刺騎士團勳章廣泛授予皇室伯爵,而流傳至今的證書中證明獲授勳者會擁有有繼承權的貴族身份。在這堆獲授勳者中,提齊安諾·維伽略就因為為查理五世繪畫其騎馬的肖像而於1533年獲授勳。查理五世於1558年去世後,教宗庇護四世於1559年起繼續授予,庇護四世去世後繼續由教宗授予至今。當時獲授勳的騎士會獲教宗授予勳章、懸掛勳章的頸帶、一條金質皮帶、一把有金色柄的劍及一對金馬刺。
19世紀
19世紀,羅馬教廷成員、高級教士(如樞機)和教廷大使有權提名騎士團成員。當一個人支付了一筆小額費用後,他就會獲得該勳章。在巴黎更傳出醜聞,有人向其他人出售偽造的證書,聲稱購買這些證書就能獲得騎士團團員的名銜。
1803年,教宗庇護七世為教宗騎士團設計制服。12年後,只有這個騎士團可以稱為「金馬刺教宗騎士團」。由這個時候至今,金馬刺教宗騎士團只有騎士一個等級,而騎士的數目則限制100位以內。勳章亦變成一個獎勵,教宗並不考慮獲授勳者是否貴族及不再向獲授勳者授予貴族的名銜。
佩星
獲勳的騎士可於自己的左胸佩帶佩星,佩星為一個角與角之間有數條射線的八角形銀色佩星,中央處有一個標誌。
獲授勳的著名人士
- 西班牙士兵
- 意大利畫家拉斐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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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大利畫家喬爾喬·瓦薩里
- 奧蘭多·德·拉絮斯
- 音樂家沃爾夫岡·阿瑪迪斯·莫扎特
- 伊朗最後一位沙王穆罕默德-禮薩·巴列維
- 盧森堡前大公讓 (最後一位團員)
註釋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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