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虐人格障礙(sad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又譯施虐型人格,指的是一種喜歡攻擊他人的人格障礙,有這種性格的人會經常會與受虐型人格的人長期生活在一起,作為一種舒壓方式,兩者很難分離。
病徵
青年、成年初期,會作出霸道蠻橫或殘忍的舉動,並符合以下數項的情形。
一型:
為了感受在人之上的優越,因此拳打腳踢,訴諸暴力。(但並非只為去感受,如搶奪,是為了搶,所以才打。)
當場羞辱人,包括髒話、語言暴力。
試著用盡各種方法將人玩弄於股掌之間,當作發洩的對象(有時候會說:忍一下是會死喔),並以此為樂。
對在自己掌控之下的人(如:小孩、學生、囚犯、病人),嚴苛對待。
給對方心理或身體上的痛苦,以此為樂。(包含動物)
用說謊、否定對方來造成對方身心痛苦。
威嚇對方叫對方做事或限制對方無法做事。
有條件的拘束親暱者。(如:限制配偶無伴則不許離家、不准少女獨自參與人際交往。)
對血腥、暴力傷害、武器、格鬥、拷問有著濃厚興趣。
二型:
暴力並非一型只針對特定人物(如配偶、獨生子),也不是單純的性興奮,則屬二型。
以上為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修訂(DSM-III-R)的診斷標準。
歷史
虐待性人格障碍是一个已废弃的术语,指的是一种以普遍的施虐和残酷行为模式为特征的人格障碍。符合这一诊断的人被认为有强烈的控制他人的欲望,并通过身体或情感暴力实现这一点。该诊断提案出现在《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III-R)附录中,但从未在临床环境中应用,后来的 DSM(DSM-IV、DSM-IV-TR 和 DSM-5)版本将其删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精神科医生担心这一诊断可能会被用来为施虐行为进行法律辩护或开脱。
与其他人格障碍的共病
施虐性人格障碍被认为经常与其他的人格障碍共病,尤其是其他类型的精神病理障碍。然而,也有研究发现,施虐行为(sadism)也可能出现在并未表现出任何精神病态障碍或其他类似障碍的患者身上。 童年期行为障碍和酒精使用障碍被认为常与施虐性人格障碍同时存在。由于与其他人格障碍之间存在高度共病现象,研究人员很难将施虐性人格障碍清晰地区分开来,这也是该诊断最终被废除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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