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电所大鲍岛配电所旧址,又称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旧址,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中山路216号,约建于1919-1920年,是青岛老城区的一处电力设施兼地标建筑。现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青岛中山路近代建筑的一部分。
概况
1914年日军占领青岛后,因日侨人口增多及城市向北扩展,为满足用电需求,日本殖民当局于1918年为青岛发电所增设发电机,并于约1919-1920年间在大鲍岛与日侨聚居区“新町”之间的大窑沟新建配电所。因其尖顶塔式建筑的外观,该建筑建成后成为该地段的标志性建筑。1922年北洋政府收回青岛后,青岛市内发电供电由中日合资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建筑被《接收青岛纪念写真》记载为“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约1920至1930年代,该楼西侧、北侧增建裙楼,形成现今规模。1949年后,该楼曾为青岛市电业局电力服务公司所使用,直至不再作为供电设施。约1990年代以后,该楼临街部分出租为商户至今。2000年,该建筑列入第一批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名单。2006年12月7日,该建筑成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青岛中山路近代建筑的一部分。
建筑特色
青岛发电所大鲍岛配电所旧址位于中山路北端、中山路济南路路口的三角地,建成之初时为一栋尖顶八角塔楼,据推测设计时便赋予标志性功能。建成之初占地面积仅45平方米,总高26米,地上3层,地下1层,花岗岩大块蘑菇石砌基,清水墙面,主入口位于东立面,宽1.8米,为拱券式,以花岗岩条石及鹅卵石组成扇形装饰。次入口位于西侧通往地下室。二层设高2.74米的条窗,三层设高1.52米的券式窗,条石窗套。檐口蘑菇石装饰。塔楼上部为圆柱支撑的回廊观景台,八面开高0.9米的方窗,塔顶绿色铜皮尖顶(二十世纪末曾拆除,现塔顶为重建)。楼内地下室高3.2米,为中国员工住房、厕所、浴室等。一层层高4.87米,设事务室与公众室,事务室西侧上部设电线引送口,楼梯间位于南侧。二层层高4.26米,为配电室及值班室。三层为仓库,同时使建筑出现错层等混乱状况
图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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