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字南喬,號崦山、俨山,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左都御史。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江西乡试第40名举人,二年(1523年)联捷癸未科会试98名、三甲155名進士,任潛江知縣,調新會,政績卓著,入祀兩地名宦祠。嘉靖七年(1528年),擢兵科給事中。朝儀剝奪新建伯王守仁爵位,周延上疏反對,謫太倉州判官,丁憂去職。守喪期滿,補宿州。歷官南京吏部郎中,出為廣東布政使司參政。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遷福建按察使,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遷廣東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巡撫應天,平定林成之亂,進兵部右侍郎,提督兩廣軍務。嘉靖三十年(1551年),召為刑部左侍郎。歷南京右都御史。次年,任南京禮部尚書,又改兵部。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召為都察院左都御史,考核天下官員,秉公無私。與刑部尚書鄭曉、大理寺卿馬森並稱「三平」。世宗用給事中徐浦之議,令廷臣及督撫舉薦邊才。於是前侍郎郭宗皐,都御史曹邦輔、吳嶽,祭酒鄒守益,修撰羅洪先,御史吳悌、方涯,主事唐樞,參政周大禮、曹亨,參議劉志,知府黃華皆在推薦名單中。御史羅廷唯上疏反對,世宗因此以為吏部濫舉,命會同都察院核議。周延與尚書吳鵬等上言,所舉者皆不負人望,世宗不悅,斥責周延等,舉賢之事也從此作罷。嘉靖四十年(1561年),周延卒於官,贈太子太保,諡簡肅。《明史》有傳。
家族
曾祖周适,教授。祖父周温,父周良福。母李氏。慈侍下。弟周纓。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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