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沿革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办公。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了《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组织条例》,条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办公厅、督导处、编纂处等单位。按照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研究室、督导室、顾问室、办公厅等单位。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最高人民法院受冲击,机构趋于瘫痪。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厅等业务、行政单位逐步恢复。到1983年,设立了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研究室、办公厅、人事厅、司法行政厅。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及新设事业单位职能》(法发〔2000〕30号)发布,其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有刑事审判第一庭,职能是。
2005年6月13日,增设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并调整了各刑事审判庭的分工
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的地区是: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负责的专项是: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类犯罪、环境犯罪、知识产权犯罪。
历任庭长、副庭长
刑事审判庭
;庭长
*贾潜(1954年11月8日—1958年6月3日撤职)
*曾汉周(?—1960年;1962年—1966年3月12日)
;副庭长
*林亨元(1954年11月8日—1958年6月3日撤职)
*邢亦民(?—1966年3月12日)
- 宋鑫春(1987年9月5日—1990年12月28日)
- 何莉(2021年2月28日—)
- 姜维新(1979年9月13日—1981年9月10日)
- 林准(1979年9月13日—1982年5月)
- 郝绍安(1981年9月10日—1983年9月2日)
- 李勇(2009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7日)
- 薛淑兰(2007年12月29日—2014年2月27日)
- 管应时(2014年2月27日—2019年8月26日)
- 杜国强(2014年4月24日—)
- 翟超(2015年11月4日—)
- 林维(2015年4月24日—2017年11月4日)
- 李卫星(2017年6月27日—2018年12月29日)
- 安翱(2019年12月28日—2022年6月24日)
- 邹雷(2020年10月17日—)
- 蔡金芳(2022年6月24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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