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沿革
按照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研究室、督导室、顾问室、办公厅等单位。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厅等业务、行政单位逐步恢复。到1983年,设立了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研究室、办公厅、人事厅、司法行政厅。
职能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及新设事业单位职能》(法发〔2000〕30号)发布,其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有研究室,职能是。
目前研究室“主要负责起草司法解释及有关组织、协调、编纂等工作;参与立法活动,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答复;办理或协调办理涉港、澳、台法律事务;负责少年法庭、司法统计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指导性案例的编纂。”
历任领导
;主任
……
*鲁明健(?—?)
*林准(?—1982年)
……
*周道鸾(?—?)
……
*邵文虹(2003年—2009年)
*胡云腾(2009年4月—2015年6月)
*颜茂昆(2015年6月—)
*邵文虹(?—2003年)
*胡云腾(2002年6月—2009年4月)
*罗东川(2003年12月—2012年3月)
*孙佑海(?—?)
*严戈(?—?)
*胡伟新(?—?)
*周加海(?—)
*张中(?—)
参考文献
参见
-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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