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沿革
1987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将信访工作纳入职责范围。2000年,撤销告诉申诉庭,成立立案庭、审判监督庭。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及新设事业单位职能》(法发〔2000〕30号)发布,其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有立案庭,职能是。
2009年9月9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正式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印发我院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主要职责的通知》(法组(2009)97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主要职责是:“受理并依法审查处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的申诉和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审理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依法处理管辖争议案件;对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对最高人民法院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直属一队执行公务;对下级法院有关案件立案、受理与管辖、民事审前准备、立案调解和案件流程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参与制定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主要职责是:“对不服各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裁判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需要进行再审的,提审后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或裁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下级法院民事申请再审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参与制定有关司法解释。”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合并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
职能
目前立案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负责办理立案、管辖权争议案件;审查处理有关申诉及再审申请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
历任庭长、副庭长
;庭长
*黄尔梅(2002年2月28日—2004年10月27日)
*刘学文(2004年12月29日—2009年8月27日)
*郑学林(2009年8月27日—2014年6月27日,立案二庭庭长)
*姜启波(2014年6月27日—2018年4月27日)
*郑学林(2018年4月27日—2019年6月29日)
*钱晓晨(2019年6月29日—)
*马迎新(2001年10月27日—2009年8月27日)
*高莎薇(2009年12月26日—2014年6月27日,立案一庭副庭长)
*林文学(2009年12月26日—2014年6月27日,立案二庭副庭长)
*杨永清(2010年10月28日—2014年6月27日,立案二庭副庭长)
*包剑平(2014年8月31日—)
*金剑锋(2014年12月28日—2017年12月27日)
*续文钢(2017年4月27日—2020年6月20日)
*杨立初(2017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4日)
*刘雪梅(2020年6月20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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