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家威(。此外,每當台灣舉辦同志遊行時,經常可以見到他一個人賣力揮舞彩虹旗當時在台灣對於同志議題仍屬禁忌,因此在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成立之前,當台灣發生與同志相關之事件,例如1994年北一女中學生自殺事件時,部分媒體便會尋求祁家威的意見
1998年11月,祁家威到台北地院公證處請求與林建中公證結婚,結果仍遭拒絕。祁家威便循訴願程序尋求救濟,但行政院判決認為,祁家威應依公證法提起民事訴訟。當祁家威就此事提起民事訴訟後,台北地院與臺灣高等法院先後判決他敗訴2001年,大法官審查祁家威的聲請後認為,該項聲請並未具體指明現行法令牴觸憲法之處,從程序上駁回了他的聲請。2017年2月20日,司法院宣布受理該項聲請,並於同年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審理。
2017年3月24日,祁家威首次踏入憲法法庭,他表示自己「等這一天等了41年6個月24天」。祁家威並非法律科班出身,因此他在簡短但堅定地陳述自己期望同性婚姻能合法化的立場後,便將發言權交給其代理律師許秀雯、莊喬汝和潘天慶,並請立法院於釋憲案公布後2年內完成修法,臺灣正式承認同婚。對於此事,祁家威表示自己就像一隻小鳥,「心情雀躍萬分」。
愛滋防治
*1986年,祁家威投身愛滋病防治,擔任衛生署志工。常常自製看板,上街為愛滋防治募款。1980至90年代,他與南昌檢驗院合作辦理HIV匿名篩檢,並為衛生署訪談帶原者,尋訪帶原者的人際網絡。
*1988年5月19日,臺灣第五位愛滋病本土病例楊姓病患逝世。祁家威協助衛生署尋找曾與楊姓病患有過接觸的同性戀者。
*1988年8月20日,與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愛滋帶原學生田啟元聯名致信媒體,澄清從未公開指稱「師大至少有三名教師是同性戀者,並曾經目睹其中一名教師公開與學生發生性行為」,並協助田啟元與師大校方斡旋復學。
*1988年8月22日,祁家威因受流言困擾,並屢屢接獲恐嚇電話,使得愛滋防治工作難以推展,宣布退出愛滋義工的行列,但並未成真。
*1988年10月,獲衛生署支持,執行「紅雁一號」計畫,尋找失去聯繫的愛滋帶原者。所謂「紅雁」,紅代表危險,雁為候鳥,即希望這些危險人士能像候鳥一樣,定期回診。
*1991年7月,祁家威向媒體揭露愛滋病已進入校園,新增病例包括2位大學生、3名高中生及1名國中生。衛生署大表震驚,希望祁家威能提供這6人的相關資料,祁家威則以未領取衛生署薪資、且憂心名單對外曝光,拒絕向衛生署報備。
*1991年11月,據「冰山理論」推估臺灣感染愛滋的青少女帶原者應在500至1260人之間,引發社會討論。又建議臺北市性病防治所應開放夜間門診,以便就業、就學者前往篩檢與追蹤。
*1991年起,持續在各個夜市、花市募款,長達兩千天。
*1993年7月21日上午,祁家威為抗議臺鐵人員擅自丟棄他放置的愛滋病宣導傳單,宣稱要以汽油和打火機自焚「死諫」,喚起政府機關對愛滋病防治的重視。同日,祁家威搶先對媒體表示,國內出現首宗帶原者捐血、疑似造成受血者感染愛滋病的例子。衛生署對此先是矢口否認,旋即又改口證實。
*1993年10月,祁家威倡議於校園內設置保險套販賣機,並穿著「保險套裝」及肉色內褲於各大專院校門口散發傳單及保險套。27日上午,祁家威在臺北市立師範學院門口遭校方驅逐,最後被警方強制抬離。
*1994年2月28日,祁家威陪同愛滋病帶原者林建中以真實面貌面對媒體,談論自己的故事。林建中是臺灣第一位公開露面的愛滋病帶原者,但在公開露面後,因房東逼迫他搬家,該年5月間企圖自殺,之後獲救。
*1994年11月2日,祁家威在臺灣大學門口擺攤,請民眾簽名聯署,促請臺大修改不准愛滋病感染者入住學校宿舍的規定。
*1995年10月間,宏福文教基金會擬邀請NBA球員魔術強森訪問臺灣,由於魔術強森是HIV病毒患者(因有控制病毒濃度未發展成愛滋病),時任衛生署長張博雅表示將依《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14條規定不准其入境。祁家威因而向衛生署陳情,認為此舉無異把十年來的防治成果毀於一旦。
*2001年底,祁家威終止免費愛滋篩檢的志願服務工作。
*祁家威在1994年、1997年及1999年三次前往美國紐約參加同志遊行,在2003年首屆台灣同志遊行於臺北開辦後,他每一年都必定參加
*2000年7月,祁家威以「愛滋病患中途之家」負責人名義與受刑人再生協會理事長董念台簽訂合約,引介愛滋病患加入董念台經營的討債公司。祁家威表示,目前有很多雇主對愛滋病患「敬而遠之」,因此他樂見董念台的討債公司提供愛滋病患就業機會,讓愛滋病患走到陽光之下。
榮譽
*臺北市榮譽市民 (1996年)
*臺北市傑出市民 (2006年12月)
*台灣國際酷兒影展第一屆酷摩沙獎酷兒先鋒獎 (2016年)
*時代雜誌2020年百大最具影響力人物
影視形象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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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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