緱玉

緱玉(),陳留外黃(今河南民權西北)人,東漢孝女。

生平
緱玉丈夫從母兄弟殺其父親,於是緱玉為父報仇,殺死丈夫的從母兄李士,其姑將她押至官府。外黃縣縣令梁配打算依法處死緱玉。十五歲的申屠蟠向外黃令梁配進諫道:「緱玉的節義,足夠感動不孝之人,激勵還在忍辱的人。即使不是聖明的時代,也應當在她的墳墓上立上牌坊來表彰其行為,何況你們清聽後,不加同情麼。」梁配認同這番話,緱玉得以減免死罪。鄉人稱讚申屠蟠的義行。

相關研究
葛曉音《左延年〈秦女休行〉本事新探》認為左延年詩本事當為順帝陽嘉時的緱玉復仇事。
參考資料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