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是1949年筹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机构。

背景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史称“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共同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已在1946年破裂),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此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及海外华侨纷纷发表声明、宣言、通电,响应“五一口号”。随后,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海外华侨代表人士,从中国各地及海外陆续抵达解放区,与中共代表协商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事宜。协议认为,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应由中共以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五项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组成,共23个单位参加,其中党派参加单位是:中共、民革、民盟、民进、致公党、农工党、救国会、民促、民联、民建、无党派民主人士。各民主党派排序与中共在《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提出的排序完全一致。6月15日会议开幕时,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解放军总司令朱德、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陈嘉庚等七人发表讲话。

1949年6月16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

1949年6月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举行,由周恩来任执行主席。会上,李维汉代表第一小组作《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6月16日在北平举行。会议选举了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和设置有关工作机构。会议通过了《各单位代表参加小组的办法》,规定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设6个小组;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全体会议执行表决具体办法》)。会议决定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增设人事室、警卫处。会议讨论了工商、教育、社会科学三方面团体的筹备。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9月13日在北平举行。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并决定交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全体代表与到达北平的新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分组讨论。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9月16日在北平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修改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改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修改草案。会议同意将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草案及拟订国旗、国徽图案的工作移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席团决定。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9月20日在北平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议事日程,并修改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议事规则(草案)》:

常务委员会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毛泽东等21人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的日常事务:
*常务委员会主任:毛泽东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
*常务委员(以姓氏笔划多少为序):毛泽东、朱德、李济深、李立三、沈钧儒、沈雁冰、周恩来、林伯渠、马叙伦、马寅初、乌兰夫、(云泽)、章伯钧、张澜、张奚若、郭沫若、陈叔通、陈嘉庚、黄炎培、蔡廷锴、蔡畅、谭平山
*秘书长:李维汉
*副秘书长(以姓氏笔划多少为序):余心清、沈体兰、周新民、连贯、宦乡、孙起孟、齐燕铭、阎宝航、罗叔章。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小组
第二小组(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条例)
*组长:谭平山
*副组长:周新民
*组员:林祖涵、李德全、施复亮(孙起孟代)、符定一、王绍鏊、郭冠杰、史良(张曼筠代)、郭春涛(吴茂荪代)、蒋光鼐(秦元邦代)、雷荣珂、易礼容、郑振铎、俞寰澄(酆云鹤代)、叶圣陶、沈兹九、李秀真、陈震中(葛志成代)、天宝、戴子良。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三小组
第三小组(起草共同纲领)
*组长:周恩来
*副组长:许德珩
*组员:陈劭先、章伯钧、章乃器、李达、许广平、季方(严信民代)、沈志远、许宝驹、陈此生、黄鼎臣、彭德怀(罗瑞卿代)、朱学范、张晔、李烛尘、侯外庐、邓初民、廖承志、邓颖超、谢邦定、周建人、杨静仁、费振东、罗隆基

第三小组的任务是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后定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第三小组决定由中国共产党负责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初稿。初稿完成后,分交陆续抵达北平的各界代表分组讨论两次,第三小组讨论三次,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两次。1949年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筹备会第三小组的工作完成。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四小组
第四小组(拟定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方案)
*组长:董必武
*副组长:黄炎培(离平时由张奚若代)
*组员:张文、沈钧儒、张东荪、胡厥文(阎宝航代)、林砺儒、林汉达、韩兆鹗、李章达(千家驹代)、王昆仑、李民欣、陈其尤、刘伯承(滕代远代)、丘金、石振明、俞寰澄(酆云鹤代)、张志让、谢雪红、张琴秋(离北平时沈兹九代)、聂维庆、汤桂芬(雷洁琼代)、朱德海。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五小组
第五小组(起草宣言)
*组长:郭沫若
*副组长:陈劭先
*组员:梅龚彬(吕集义代)楚图南、吴耀宗、丘哲、胡愈之、陈铭枢、蒋光鼐(秦元邦代)、黄鼎臣、杨耕田、李烛尘、洪深、胡乔木、邓裕志、云泽(奎璧代)。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
第六小组(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
*组长:马叙伦)
*组员:张奚若、田汉、沈雁冰、马寅初、郑振铎、郭沫若、翦伯赞、钱三强、蔡畅、李立三、张澜(刘王立明代)、陈嘉庚、欧阳予倩、廖承志。

制定政协会徽
1949年7月,新政协筹备会秘书长办公室第五次工作会议决定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简称政协会徽)。最后从众多设计图案中选定张仃、周令钊设计的图案,经周恩来批示交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们传阅,并于1949年7月由新政协筹备会制定通过。经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主任毛泽东批准,在1949年9月21日开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首次正式使用。

参考文献
参见

  • 旧政治协商会议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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