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常美

張常美(1931年10月24日-),出生於南投草屯,臺中市人,臺灣白色恐怖受難者。高中時期因參與學校自治會,受到會長被指為共匪案牽連入獄;在獄中結識後來的丈夫歐陽劍華。出獄後鼓勵丈夫以繪畫創作反應獄中經歷,並率學習舞蹈音樂的子女投入多場人權紀念活動。2015年國家人權館籌備處發表的《鏡頭下的白色人生》第二輯紀錄片當中,是唯一女性受訪者。

入獄
張常美在初中時期參加學校自治會,就讀臺灣省立臺中商業職業學校(今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一年級時,因自治會會長被指為共匪,1950年4月10日,她被叫進校長室,和其他自治會成員先後被帶走,時年18歲的她開始12年又100天的監獄生涯。

因當時被抓的政治犯太多,據張常美口述,她在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與獄友十數人一起關在三坪大小的空間,交叉睡去不能翻身,一日甚至僅一到兩次如廁時間;期間換過牢房,曾與辜顏碧霞同關一處,因年齡與辜濂松相仿,甚得辜顏碧霞照顧。期間張常美被情治人員審訊、逼供,甚至製作自白書要求她簽名,以「參加叛亂組織」的罪名遭判刑12年。因監獄人滿為患,期間她曾於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台北看守所、台南監獄、職訓總隊,再調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看守所(今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然後1953年送綠島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半年後又調回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情報處,再調軍法處,最後到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直到釋放。

在獄中期間,張常美曾與被中國國民黨處決的抗日名將李友邦妻子嚴秀峰同監,也曾與小孩一起關過。曾親眼見李友邦侄子李蒼降之妻李曾碧麗懷有身孕,被特務毒打刑求後導致下體流血,導致腹中胎兒胎盤剝離而早產。或聽聞丁窈窕、朱瑜等女囚在獄中待產,產下子女後,小孩就跟著母親在獄中艱苦生活,與眼見母親被送刑場槍決前生離死別的最後一刻。

張常美與同批船隻前往綠島的難友歐陽劍華,再調回生教所後重逢。歐陽劍華透過書信示愛,再加上生教所主任要求演出戲劇《桃花扇》,兩人利用排戲和上課的零碎時間約會。出獄後兩人結婚,歐陽劍華靠寫字畫、製作廣告招牌、代書業務謀生,度過一段艱苦的生活。後來歐陽劍華獨到的創作作品外銷日本,聲名大噪,清苦生活漸漸邁向小康。兩人育有一女三子。

參考文獻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