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

李法(),字伯度,漢中南鄭人,東漢李穆姜的弟弟,官至汝南太守、司隸校尉。
生平
李法博通群書,剛直有節。漢桓帝延熹九年(166年),應察舉賢良方正對策,被授予博士,升遷為侍中、光祿大夫。一年多,上疏認為朝政苛碎,違背永平、建初年間舊例,宦官權重,寵幸后妃,譏笑史官記事不實,後世有識之士,尋功計德,肯定不明信。

後因犯失旨之罪,被免為庶人。回鄉後,閉門自守。時常有老友儒生前往問候,言談之餘,問他不合上意的緣由,李法不曾回答。友人堅決問他,李法回答:「可以和人格卑陋的人一起侍奉君主嗎?如果擔心失官的話,那他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孟子說過:『夫仁者如射,正己而後發。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諸身而已矣。』」在家八年,徵拜為議郎、諫議大夫,李法依然正言極辭。後來被任命為汝南太守、遷為司隸校尉,政有聲跡。回鄉後,死於家中。
評價
*李穆姜:「吾弟伯度,智達士也。所論薄葬,其義至矣。又臨亡遺令,賢聖法也。」
*范曄:「楊終、李法,華陽有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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