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回教宗教理事會(;)是新加坡政府法定机构,是為負責該國回教事務而設,隨著《回教法行政法令》於1968年生效而成立。
简介
回理會的主要職責是:
*回教事務的行政事宜,如慈善施捨、清真食品認證事宜等等
*回教堂的建設、發展與管理
*回教學校與宗教教育的行政
*頒發回教法法律意见
*周济贫困回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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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政府機構,回理會隸屬文化、社區及青年部,並由主管回教事務部長直接監管。其主要法定任務是向新加坡總統報告有關國內的回教事務,及回教社群的宗教利益與問題。
重要人物
理事会行政领导层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http://www.muis.gov.sg 官方網站]
参见
- 新加坡宗教
- 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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