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韡

(),字子華,福州侯官人。開禧元年乙丑科進士。宋參知政事。

父親陳孔碩是朱熹、呂祖謙門人。為人孝悌,曾將父親因「郊恩」而獲得的官職錄用資格,主動讓給弟弟陳韔。開禧元年登進士第,從葉適學習。嘉定九年(1216年),為南劍州錄事參軍。嘉定十四年,因淮東制置使賈涉的辟舉,擔任節制司幹辦公事一職。紹定二年(1229年)冬,福建閩中地區爆發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紹定三年(1230年),陳韡「奪情起復」,為直寶章閣、知南劍州,並兼任福建路兵馬鈐轄、福建路招捕使。端平元年(1234年),平定陳三槍之亂,充分展現長才。同年(1234年)班師回朝,正式升任為刑部尚書。歷任江東安撫使、沿江制置使、參知政事、知樞密院事、湖南安撫大使。景定二年(1261年)卒,年八十有三。贈少師,諡忠肅。《宋史》評曰:“陳韡將帥才也,優於別之傑多矣。”

遺址
今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安泰河邊的朱紫坊街區內,有宋參知政事陳韡所築的「芙蓉別館」遺址。

注釋
延伸阅读
參考資料
*《宋史》卷四一九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三九《抑齋陳公祭文》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六《忠肅陳觀文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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