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罪名,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是俗称的“八大罪”之一。
量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案例
刘招华,曾任武警、法院法警,其后下海经商并在朋友介绍下,接触冰毒此后成为特大毒贩,制造30吨冰毒并销售了其中18吨,亦因此成为中国公安部A级通缉犯,最终在广州查获他的12吨冰毒,是中国大陆目前毒品最大的查获量,最终于2009年被执行死刑。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毒品贸易
*被此罪判死刑的部分案例:
**赤野光信
**韓永萬
**阿克毛·沙伊克
**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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