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師民

赵师民(),字周翰,青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

生於端拱元年(988年)。幼年喪父,九歲能寫文章。天圣五年進士及第,孙奭聘為兖州说书,擔任諸城主簿。四十四歲結婚。景祐四年(1037年),五十歲游京城,由近臣張觀、宋郊、王堯臣、龐籍、韓琦等推荐為国子监直讲。庆历二年(1041年)以著作佐郎轉任宗正寺主簿,加崇文院检讨,負責崇政殿说书,再升迁為宗正丞。累迁天章阁待制,同判宗正寺。皇祐五年(1053年),任兵部员外郎、除龙图阁直学士,长於论政,以《诗经》諷喻時政。是年離京任耀州(今陕西耀县)知州,仁宗贈他親筆御詩,有“儒林舊德,出守近藩”之語。任内有百姓私售鹽鐵,師民認為:“障其利而罪之,是罔民也。”一切罪刑皆不過問。再升迁為刑部郎中,嘉祐元年(1056年)兼任宗正,嘉祐二年(1057年)卒。有集三十卷,已佚。有子赵彦若。

注釋
延伸阅读
參考書目
*《宋史》卷二九四《趙師民傳》
*《东都事略》卷六〇《赵师民传附子彦若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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