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被殺癖

慕被殺癖()為一種性癖形式,指因被殺害的風險而被喚起性慾。此種癖好可能會延伸至某些能危害自身性命的行為,例如溺水或窒息。這並不一定表示此人需實際將人身安全置於險境,而可藉由幻想達到。

該術語由約翰·曼尼提出,他將淫樂殺人(erotophonophilia)定為反義詞,即「透過殺人來喚起性慾」,這兩類性慾歸類於犧牲/補償類型。這種不完整的互惠模式被批評:

對曼尼而言,人的性高潮比死亡還令他感興趣,這導致有階段管理的可能性,而忽略了一個人的性命在另一人手中結束的事實。另一方面,淫樂殺人以另一個人的死亡實現,但重要的是,這令一個人卻必須不知道殺手的意圖。這個定義明確地排除了互惠,因此性學家似乎無法想像在這種情況下會有互惠性,因為沒有同意的空間。

案例
*阿明·迈韦斯
*越南屠夫事件

參考來源

  • Rudy Flora, "How to work with sex offenders: a handbook for criminal justice, human service, and mental health professionals", Routledge, 2001, ISBN 0-7890-1499-8, p. 9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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