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堯日(),字明時,號復軒,河南開封府歸德州鹿邑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河南鄉試第九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三甲二百六名進士。授廣平府推官,以忧去职,起补真定府推官。用法明允,多所平反。精于衡鉴,时吏部尚书梁夢龍应童子试,尧日一见,许为公辅之器。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十二月擢刑科給事中,劾蓟辽总督兵部右侍郎宁陵人胡守中擅伐边木,自撤藩篱,胡被下刑部治死罪。二十三年八月揭发甲辰科會試舞弊案,二十四年冬給假归乡省亲,不久丁憂。二十五年李念任归德知府,次年委托王尧日编修《鹿邑县志》,年五十二卒。
家族
曾祖王智,大同左衛經歷;祖父王紀;父王淙,字朝漢,號西園,魯府典寶。母普氏;繼母羅氏。严侍下。兄堯春、堯年。弟堯時、堯臣、堯節。子王自修,嘉靖三十四年乙卯舉人。
參見
*明甲辰科场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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