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用臣

宋用臣(),字正卿,开封府人,北宋宦官。

早年以父荫供职内省。宋神宗时,兴建东、西府、筑京城,建尚书省、太学,立原庙,导洛水通汴河,这些大工程,都是宋用臣掌理。官至登州防御使、加宣政使。宋哲宗元祐初年,降为皇城使,贬谪为监滁州、太平州酒税。与王中正、李宪、石得一被旧党视为“四凶”。元祐四年(1089年),主管灵仙观。绍圣初年,召为内侍押班,宋徽宗即位,转任蔡州观察使、入内副都知。为永泰陵修奉鈐辖,元符三年(1100年)四月卒,赠安化军节度使,谥号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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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考資料

  • 《宋史》卷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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