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是负责北京市民政事业管理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沿革
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一月,光绪帝宣谕“巡警为民政之一端,著改为民政部”,从而在中央设立了民政部。宣统三年(1911年),顺天府改革内部机构,拟定《顺天府衙门分科治事暂行章程》,在顺天府署分设6科(总务科、民政科、学务科、度支科、司法科、劝业科),由此始设民政科,这是北京最早的专门民政机构。民政科下设警察股、自治股、户籍股。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开始,顺天府仍设民政科,民政事务由顺天府尹直接管理。民国3年(1914年)10月,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京兆尹公署仍驻原顺天府署旧址,仍设民政科,民政事务由京兆尹负责。民国15年(1926年)5月25日,北京政府内务部在京兆尹公署下加设赈务处,并发布《修正京兆赈务处章程》,京兆赈务处直隶于京兆尹,办理京兆全区赈务事宜。从清朝末年至此,民政业务基本相同,主要是警政、治安、户籍管理、礼俗管理、救济福利及其行政事务。
民国34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华民国恢复北平市政府,1945年10月北平市政府奉国民政府行政院令接管日伪北京特别市社会局,成立北平市社会局。温崇信任北平市社会局局长。办公地点在府右街集灵囿。民国36年(1947年)2月1日,北平市政府始设民政局,北平行辕督察处的马汉三调任北平市民政局局长,各科室的科长、主任多为军统分子把持,办公地点在原北平行辕督察处旧址。同时各区县设民政科。1949年6月,史怀璧调任北平市人民政府劳动局副局长(局长为张友渔副市长兼任),后又兼任北京市地政局局长。1950年,中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史怀璧被调到劳动部任办公厅主任(部长为李立三)。195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改称北京市民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民政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政权建设,并将民主建政、优抚安置、救灾救济作为民政工作重点。1954年到1966年文革前夕,民政机构随工作任务的增减而不断调整。2009年迁至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新建的办公大楼,2024年1月29日又迁至通州区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
2009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民政局。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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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是负责北京市民政事业管理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草案、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统筹推进本市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区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市民政局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处室
*办公室
*研究室
*法规处
*规划建设处
*行政审批处
*老龄工作处
*养老服务处
*社会组织工作处
*社会福利管理处
*社会事务管理处
*儿童福利处
*慈善事业促进处(福利彩票管理处)
*社会救助处
*区划管理处
*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
*执法处
*标准与信息化处
*宣传教育处
*信访处
*行政保卫处
*计划财务处
*审计处
*干部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
*机关纪委(党组巡察工作办公室)
*工会
*团委
*离退休干部处
直管单位
*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北京市接受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
*北京市养老服务事务中心
*北京市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宣传交流中心(北京社区报社)
*北京市民政局会计事务管理中心
二级单位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
*北京市老龄协会
*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历任局长
;北平特别市社会局局长
#赵正平(1928年8月6日—1929年6月17日)
#延毓琪(1929年6月20日—1929年12月26日)
#梁上栋(1929年12月26日—1930年9月25日)
#娄学熙(1930年10月3日—1932年7月6日)
#赵义(2003年2月27日—2008年2月2日,党委书记兼)
#吴世民(2008年2月28日—2013年2月,至2012年2月为党委书记兼。2012年2月李万钧任党委书记)
#李万钧(2013年2月28日—2022年2月25日,党委书记兼)
#徐志军(2022年3月31日—2025年11月25日,党委书记兼)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http://mzj.beijing.gov.cn/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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