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修明(),男,汉族,四川蓬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部长级),一级大法官。曾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二十届中央委员(四中全会递补)。
经历
1987年毕业于四川教育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在职博士学位。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1年12月,任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16年2月,升任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书记。
2016年1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8年1月,当选为新组建的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2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21年11月19日,调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次月出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7月19日,升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同年12月,不再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2023年7月4日,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晋升正部级。
2025年10月23日,在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上被递补为中央委员。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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