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大受(),字凝遠,號镜澄,南直隶常州府武進縣(今江蘇省常州市)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七名舉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授行人。升任行人司副、司正、戶部郎中、戶部浙江司署郎中事。之後出任江西撫州府知府。兩年後,徐紹吉、韓浚以京察奪其官。天啟初年,御史張慎言、方震孺、魏光緒、楊新期交章提出陸大受、張庭、李俸三人有冤。陸大受出任廣東韶州府知府,不久去世。
家族
曾祖陸用章,贡士。祖父陸性學。父陸文瀛。母鄭氏。具庆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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