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表显示马来西亚首都以及其各州、联邦直辖区和各县首府。
联邦首都
马来西亚的法定首都为吉隆坡(),也是马来西亚国会以及国家皇宫的所在地。吉隆坡曾经是联邦中央政府行政中心和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所在地,但二者均已於1999年遷往吉隆坡以南20公里的布城(行政首都)。2001年2月1日,布城成为马来西亚第三个联邦直辖区和事实上的行政首都。
- 法定首都:吉隆坡联邦直辖区
- 行政首都:布城联邦直辖区
各州及联邦直辖区首府
马来西亚全国共有13州和3个联邦直辖区,即西马11州,2个联邦直辖区以及东马2州,1个联邦直辖区。
西马
东马
联邦直辖区
各县县府
注:由于东马二级行政区为省,故县在东马为三级行政区,实无分别而在此不列出。
参考文献
参见
- 马来西亚城市列表
- 马来西亚机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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