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之一,巡回区为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和江西省。
沿革
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一直存在,但未形成制度。例如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沈阳市对刘涌案进行提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刑事案件进行提审,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地方人民法院人财物实行省级统管。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由中央统一安排其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可以摆脱地方制约,强化司法公正。
2016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自2016年12月28日起施行。
2016年12月28日,该巡回法庭在南京挂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高憬宏(2019年6月29日—2022年12月)
*虞政平(2016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9日)
*何抒(2018年12月29日—2021年2月28日)
*马岩(2021年2月28日—2022年6月24日)
*汪国献(2021年2月28日—)
*齐素(2022年6月24日—)
;廉政监察员
*白继明(2020年4月—)
;分党组书记
#江必新(2016年12月—2019年6月)
#高憬宏(2019年6月—2022年12月)
王淑梅(2022年12月—)
;分党组副书记
*王旭光(2016年12月—2018年12月)
*李成玉(2018年12月—2021年2月)
*马岩(2021年2月—2022年6月)
*于厚森
;分党组成员
*虞政平(2016年12月—2018年12月)
*何抒(2018年12月—2021年2月)
*刘雅玲(2018年12月—2020年12月)
*白继明(2020年4月—)
*汪国献(2021年2月—)
*孙长山(2021年6月—)
*齐素(2022年6月—)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www.court.gov.cn/xunhui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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