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根恒

张根恒,武警少将警衔,副军级,曾任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委员、党委书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边防总队政治委员、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

2015年11月,经公安部党委批准,公安部纪委、驻部监察局对张根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张根恒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公安部纪委全委会审议并报公安部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根恒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曾是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温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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