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台湾

解放台湾是指中国共产党及其領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歷史上的對臺政策以及口號,目的完成其解決臺灣問題、以及「統一中國」的政治目標。最初於狭义上指稱武力解放臺灣,又稱武力统一台湾(武統),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發動中国人民解放军以武力攻占臺灣;之後也包括和平解放臺灣(和統),即以和平統一方針,透過統戰、政治宣傳等非軍事方式拿下臺灣。

「解放台湾」一詞的出處,起源於新華社1949年3月在第二次國共內戰末期發表的社論《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台灣》。1956年,時任中國共產黨主席毛泽东提出「和平解放臺灣」;1978年中共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统一方针逐漸轉向“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历史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中華民國接管台灣。此後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中華民國政府失利;1949年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越過長江,標誌著中華民國國軍在內戰的潰敗。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同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灣、失去對中國大陸多數地區的統治。两岸分治後,中华民国政府持續以中国唯一代表自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樣自認為中国唯一代表,是中华民国的继承者。早在1949年3月15日,新华社即发表题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社论,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

1950年,解放軍攻下海南島,但準備轉往台灣的時候,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政府派遣海军第七艦隊協防台湾海峡,宣布臺灣海峽中立化,於是中國大陸“武力解放台湾”计划受挫。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再次提出解放台湾,并于1954年9月3日开始炮击金门,引发“第一次台海危机”。同年12月,中华民国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中美共同防御条约》。1955年1月,美国第十三航空队进驻台湾。1955年1至2月间,中國人民解放军发动渡海战役,占领了—江山岛和大陈岛,1958年又開展金门炮战。

195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首次提及“和平统一”。1956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第一次提出以“第三次国共合作”来“和平解放台湾”,意即以“和平”方式統一台湾。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決定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该全会的公报首次用 “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1979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宣布金门炮战正式结束,台海兩岸大規模武裝衝突暫歇;同時間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告台湾同胞书》,將中國的統一設定為“关系全民族前途”的重大任務,但沒有設時間表。时任中国共产党副主席邓小平在访问美国时指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中共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张-{zh-hant:透過;zh-hans:通过}-“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来实现中国统一,但从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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