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稱花蓮區農改場、花蓮場、花改場),為中華民國農業部下的四級機關,負責花蓮縣、宜蘭縣農業試驗應用。
沿革
*1910年2月9日台灣總督府成立花蓮港蓮鄉荳蘭社移民指導所。
*1911年8月將荳蘭移民指導所改名為吉野村移民指導所。
*1917年6月30日改隸花蓮港廳,成為花蓮港廳農會農場。
*1939年成立花蓮港廳農事試驗場。
*1950年改組為臺灣省花蓮區農林改良場,直屬臺灣省政府農林廳。
*1960年改名臺灣省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1986年7月,原隸桃園區農業改良場之蘭陽分場改隸本場。
*1999年7月1日精省後,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更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2023年8月1日起隨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更名為「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組織
*場長
**副場長
***秘書
;業務單位
*作物改良科
*作物環境科
*農業推廣科
;附屬單位
*蘭陽分場(位於宜蘭縣三星鄉)
*有機農業研究中心
;行政單位
*秘書室
*主計室
*人事室
注釋
外部連結
- [http://www.hdares.gov.tw 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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