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民權({{bd|1930年|2月10日,她稱-{于}-凱為小紅鬼,因為-{于}-凱很小的時候就加入共產黨,而且在大陸時就十分活躍,她比較欣賞張慶,認為張慶才是真正的共產黨員。-{于}-凱參加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站的活動,主要是-{于}-非、蕭明華、蘇藝林帶領從事的間諜活動,由安學林帶來台灣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長李克農的指示,最後交給-{于}-凱,由其女友姜民權協助-{于}-凱將該指示藏匿於宿舍蚊帳頂的蒙皮中,並成為重要證據。姜民權於1950年5月28日半夜經警備總部逮捕,29日扣押,1951年4月26日以「參加叛亂組織」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於1953年2月3日執行。姜民權回憶-{于}-凱赴刑場前身上藏的錶交給她,她之後一直收著。,1960年4月出獄
出獄後至晚年
姜民權總共服了9年10個月18天的刑期
}}
外部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1205172101/http://www.nhrm.gov.tw/home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中華民國國家檔案資訊館中[https://aa.archives.gov.tw/searchindex.aspx?Act=1&Keyword=姜��權 有關姜民權的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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