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历史建筑

广州市历史建筑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认定的历史建筑。2014年至今,广州市分八批次公布了841处历史建筑。而2013年开始施行的《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确定市政府所建立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名录,需要再报省政府核定后方可公布。

根据2014年施行的《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认定历史建筑的标准是:

建成30年以上的建(构)筑物并非文物保护单位或者被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成为历史建筑:

  • 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
  • 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或者工程技术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艺术特色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
  • 与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相关的代表性建(构)筑物。
  • 代表性、标志性建筑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 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

而对建成不满30年而符合上述特征之一,突出反映地方时代特点的建(构)筑物,也可成为历史建筑。

該《保護辦法》於2018年12月26日被廢止,但2016年施行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继续生效,后者对历史建筑的认定标准与前者大致相同。

列表
第一批
第一批历史建筑于2014年1月正式确定,同年12月正式公布,共398处。

第二批
第二批历史建筑于2014年9月正式确定,并在同年12月与第一批同时公布。该批建筑共80处,主要补充了名人故居、古桥、古井等特定建筑类型。

第三批
第三批历史建筑于2016年6月2日公布,共有88处,主要倾向成片的建筑群。

2019年5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调整名单(草案)》公众意见征集,计划将本批次的海-{盧}-和沙湾镇元善街9号民居从名录中撤销,但未提及原因。2020年11月,调整后的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发布,这两座建筑成为首批被除名的前历史建筑。

第四批
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于2017年6月14日通过审议,2018年2月8日正式公布。此批建筑共52处,主要为白云、南沙、番禺三区的村落遗产。

第五批
第五批历史建筑名单于2017年6月14日通过审议,2018年2月8日正式公布。

第六批
第六批历史建筑于2018年11月通过审议,2019年1月正式公布,共96处。根据当局描述,该批建筑名单的公布,标志着广州市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普查的历史建筑线索全部完成认定,全市历史建筑名录基本稳定。

第七批
第七批历史建筑于2022年7月公布,共包含13处,均属于工业遗产类别。

第八批
第八批历史建筑于2024年12月公布,共有13处。

統計
按区划
按年代
根据《广州日报》统计,前七批建筑的年代分布如下:

  • 最老的建筑:同福西路潘家祠(GZ_03_0039),建于1776年;
  • 最新的建筑:西漢南越王博物館建築群(GZ_01_0006),建于1989年;
  • 最高的建筑:廣東國際大廈(GZ_01_0055),共63层,高200米;
  • 最长的建筑:珠江大橋(GZ_01_0394),长415米;
  • 占地最小的建筑:大岭村大巷巷门(GZ_02_0029),仅约1平方米;
  • 占地最大的建筑:广州中苏友好大厦旧址(GZ_01_0009),约114,000平方米;
  • 历史建筑最密集的街区:荔湾区耀华大街、越秀区盐运西街、海珠区溪峡街。

保育

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市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需要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明确使用功能,并可根据保护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或者编制保护规划,结合专家和公众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2015年時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列明私人物業的歷史建築修繕,可提供補助不低於兩成。2017年由重組後的市國土規劃委制訂,公佈了廣州歷史文化街區等保育區域的保護責任人名單,多為屬地鎮政府、村委會和街道辦事處等。但仍有疏漏,無法遏制部分歷史建築持續被清拆的勢頭。第一批被評定的歷史建築之一的珠光路僑商樓在2019年5月,粵海地產方面在修復工程批前公示期間,擅自清拆剩餘外立面,遭到輿論關注與質疑有關保護機制欠缺監管與懲戒。

参考资料
參見
;广州相关

  • 广州历史
  •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 廣州市歷史文化街區
  • 廣州被清拆史蹟列表

;部分中国大陆城市的历史建筑名单

  • 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列表
  • 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
  • 深圳市历史建筑
  • 佛山市历史建筑

外部链接
*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