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是由浙江省文物局、浙江省建设厅进行评审,并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通常与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浙江省历史文化名村、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一同公布。截至2026年2月,浙江省已经公布了18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其中7处已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尚有11处:

*第一批(1991年10月公布,共6个):温州市(已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余姚市、湖州市(已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舟山市、临海市(已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衢州市(已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增补一:(1995年6月公布,共1个):金华市(已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增补二:(1996年8月公布,共1个):东阳市。

*第二批(2000年2月公布,共6个):嘉兴市(已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兰溪市、天台县、松阳县、瑞安市、龙泉市(已升格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增补一:(2010年11月公布,共1个):海宁市。

::增补二:(2014年7月公布,共1个):丽水市。

::增补三:(2015年6月公布,共1个):平阳县。

::增补四:(2026年1月公布,共1个):台州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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