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特別行政區

海南特別行政區,簡稱為「」,曾是中華民國在海南島和南海諸島全境設置的特別行政區,法定管轄範圍與當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南省大致相同。區內僅存東沙群島、南沙群岛之太平島與中洲礁由中華民國管轄,現由高雄市代管行政事務,海巡署代管防務。

名稱由來
海南古稱珠崖,俗稱瓊州,又名瓊崖。或-{云}-因地處中國最南端,隔瓊州海峽,而與雷州半島相望,故有人稱雷州為「海北」,瓊州為「海南」。

管轄範圍
全區包括海南島及南海諸島(東、中、西、南沙),法理陸地面積約為3.5萬平方公里,海域面積超200萬平方公里,為總面積最大的省區。隔海相望的省份為廣東省,鄰國為越南、南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汶萊、菲律賓。

地理
海南島為中華民國在1945到1950年實際控制的第二大島,島中部的黎田山和東南部的五指山均為東北至西南走向的山地,境內的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等都發源於這些山脈,形成放射狀水系。環島海岸線長1528公里。海南特區的管轄範圍,除了海南島外,還有周圍島嶼,及南海諸島的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的島嶼、沙洲、暗沙、暗礁、暗灘及其海域。

人口
據統計,民國17年(1928年),海南特區人口約為219萬人。民國36年(1947年),約為212萬人。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於民國七十九年(1990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臺閩地區籍貫為海南特區的人數為10,379人,佔非臺灣省籍中2,694,917人口的0.38%。

歷史沿革
軍閥割據
海南島久為廣東省之一部分。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各省紛紛嚮應,宣佈獨立。11月9日,廣東宣佈獨立,次日成立廣東軍政府,胡漢民為推舉為都督,陳炯明為副都督。瓊崖兵備道劉永滇聞風向義,宣佈獨立,自稱臨時都督,改瓊崖道署為都督府。下剪髮令,以示歸順革命之意。

民國初年,頻年戰亂,政無常主,由於廣東政局的頻繁變化,使孤懸南海的海南島也深受影響。民國五年(1916年)10月,龍濟光被滇桂護國軍和廣東民軍擊敗,退守海南島,管治直至民國7年(1918年)。之後桂系軍閥沈鴻英(1919-1920年)和滇系部將李根源(1920年)先後統治海南島。

民國十年(1921年)1月,鄧本殷率部隊打敗舊桂系的瓊崖駐軍團長何福昌,進佔海南島,直至民國十五年(1926年)1月被國民革命軍張發奎部和陳濟棠部聯合打敗,撤出海南島,結束對海南島近5年的管治。

南京國府時期
海南在明清時期一直歸廣東省管轄,光緒十三年(1887年),張之洞親臨海南視察,並同岑春煊提議將海南島改設行省,但不為清廷所重視而告吹。至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時期,方獲升格為省之機會。在1930年代就有設立特別行政區之議案。伍朝樞於民國廿一年(1932年)3月1日就任瓊崖特別區行政長官;4月16日,在海口設立瓊崖特別區長官公署臨時辦事處,以瓊崖原有13縣及西沙群島為管轄範圍。5月27日,西南政務委員會修正公布的《瓊崖特別區長官公署組織條例》,其第一條規定「國民政府劃瓊崖全屬為瓊崖特別區,設特別區長官,簡任,直隸於國民政府」,但未能實行4月,國防部陳誠向蔣中正提交《迅将海南岛改设特别区案》。8月,國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國務會議通過特區案,並准予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施行;行政院院務會議同步決議設立海南特區,轄境包括海南島及南海諸島,直隸於行政院政府先後任命張發奎、李漢魂為行政長官,但均遭到拒絕。3月3日任命陳濟棠為行政長官,3月29日陳於廣州國父紀念堂宣誓就職。區行政長官公署駐海口,下轄16縣:瓊山縣、澄邁縣、定安縣、文昌縣、瓊東縣、樂會縣、臨高縣、儋縣、崖縣、萬寧縣、陵水縣、感恩縣、昌江縣、樂東縣、保亭縣、白沙縣。民國39年(1950年)5月,解放軍攻陷海南島。國軍在撤離海南島的同時,駐守南沙及西沙的國軍一齊撤離,僅保留東沙群島的駐軍。解放軍於5月13日進駐西沙的永兴岛;菲律賓民間人士則佔領了包括南沙太平島在內的9座島礁,大肆盜採磷礦。民國45年(1956年),中華民國政府先後派出海軍立威部隊、威遠部隊和寧遠部隊三次「威力偵巡」宣示領土主權,驅離南沙群島的菲律賓人員,派遣海軍陸戰隊戍守太平島。6月5日,成立「東沙守備區」及「南沙守備區」,隸屬海軍司令部。雖然法理上海南特別行政區依然存在,但行政機關已經完全停擺,也沒在台灣本島,太平島或東沙島復辦。

南海諸島管轄重新確立
1990年,行政院核定高雄市成立管理委員會,由高雄市旗津區代管東沙及南沙的行政事務,並設立「漁業工作站」,防務由海巡署接管。
2003年,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廢止。

行政區劃
省、縣之間的行政區
行政督察區
民國38年(1949年)陳濟棠就任後,於6月將海南特區全境劃分為三個行政督察區,各設立督察專員。同年8月,撤銷所有的專員公署,督察專員皆免職,改置三個保安師(或稱警保師),由吳道南、鄭蘭鶴及葉劍雄統轄。

縣級行政區
民國初期北洋政府時代,全境屬廣東省瓊崖道管轄,轄13縣。到了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則改劃為廣東省第九行政督察區,並新置樂東、保亭、白沙3縣。民國35年(1946年)11月,在南海諸島成立西沙群島管理處及南沙群島管理處,歸屬海軍管轄。民國38年(1949年)4月置海口市。在解放軍攻佔海南島前夕,全區共轄有1市、16縣。一說包含榆林市及4管理處,但現存相關資料缺乏。民國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為各省縣市編定代碼,該法規於民國94年(2005年)10月停用。海南特區各縣、市沿革情況如下:

{|class="wikitable"
|-
!行政督察區
!專署駐地
!位置
!代碼
!縣等級
!縣市!!width=200|駐地(2023年4月)
!北洋時期
!width=600|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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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wspan="17" colspan="2"| 特區政府直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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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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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
|今海口市美蘭區
|(廣東省瓊崖道)
|海南特區首府,民國38年(1949年)4月析瓊山縣永安、福安、關龍三鄉鎮及毗鄰市區之白沙、甸埠、秀英、瓊城四鄉鎮暨環城、長流二鄉之一部份村莊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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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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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山縣
|今海口市瓊山區府城街道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瓊州府附郭瓊山縣,民國元年(1912年)裁府留縣並改名。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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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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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邁縣
|今澄邁縣駐地金江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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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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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縣
|今定安縣駐地定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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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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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縣
|今文昌市駐地文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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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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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東縣
|今瓊海市駐地嘉積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會同縣,因與湖南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1月改名。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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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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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會縣
|樂城(今瓊海市南博敖鎮樂城村)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年4月改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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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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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縣
|萬州(今萬寧市駐地萬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萬縣,因與四川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宋紹興年間置萬寧縣於此,故名。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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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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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縣
|今陵水黎族自治縣駐地椰林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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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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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縣
|今三亞市崖州區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崖州直隸州,民國元年(1912年)撤州設縣。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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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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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高縣
|今臨高縣駐地臨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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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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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縣
|(今儋州市西北新州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儋州,民國元年(1912年)撤州設縣。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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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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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縣
|今昌江黎族自治縣西南昌化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昌化縣,因與浙江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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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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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縣
|今東方市南感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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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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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東縣
|抱由峒(今樂東黎族自治縣駐地抱由鎮)
|(廣東省瓊崖道)
|民國24年(1935年)6月析昌江縣屬七叉,感恩縣屬東方、馬隆、雞叨、峨叉,峨逆、抱由峒、田中、峨溝峒,崖縣樂安、多澗峒、抱善峒、抱扛峒、龍鼻潭寨、多港峒、頭塘、萬沖峒、番陽峒等3縣境內的黎族區置,定縣名為「樂安縣」。因與江西省屬樂安縣同名,9月改名「樂東縣」,國民政府准予備案。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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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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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縣
|寶亭(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駐地保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民國24年(1935年)6月析崖縣之不打、六羅、首弓、三弓、抱龍峒、同甲峒、水滿峒,陵水縣之保亭(原設有黎務局)、五弓、六弓、七弓、鳥牙峒、嶺門團、白石團、五指山、七指山、分界嶺、吊羅山,萬寧縣之稅司、南橋、西峒、北峒,樂會縣之竹根峒、太平峒、茄槽峒、合水團,定安縣之船埠,南引團、加冬團、母瑞山等5縣境內之黎族區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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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沙群島管理處
|今南海諸島中沙群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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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設置年代及名稱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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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沙群島管理處
|今南海諸島西沙群島永興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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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1946年)11月,國民政府派出派出會同海軍接收西沙後,於24日設立「西沙群島管理處」,指派海軍參謀張君然為第一任管理處主任,隸屬廣東省管轄。民國36年(1947年)5月國民政府行政院正式命令海軍暫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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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群島管理處
|今南海諸島南沙群島太平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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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1945年)12月12日設立「南沙管理處」,隸屬廣東省政府管轄。民國35年(1946年)12月,國民政府派出派出會同海軍接收西沙後,於12日設立「南沙群島管理處」,指派海軍參謀彭運生為管理處主任,隸屬廣東省管轄。民國36年(1947年)5月國民政府行政院正式命令海軍暫時代管,但未能實現。

抗戰勝利後,又有建省之議。民國36年(1947年)8月,行政院院務會議決設立海南特區,直隸於行政院。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4月正式成立;6月公佈《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最高行政組織為行政長官公署,設行政長官1人,秘書長1人,專門委員3人至5人。下設秘書、民政、教育、建設、財政、警務6處,主計、人事2室。各處各設秘書1人或2人,科長2人至4人,科員10人至20人,辦事員5人至10人。各室各設主任1人,科員3人至5人,辦事員1人或2人。同日又公布《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設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於長官公署內。陳濟棠兼主任委員,公署各處長為當然委員。加聘海南籍黨政軍知名人士為委員,但不給薪。設秘書長1人,專任;辦事員若干,調任,掌理召集開會、整理提案、記錄等事務。年冬,長官公署改組,增設行政副長官。1950年1月,於榆林瓊南要塞司令部設立行署,由秘書長謝鶴年主持。民國39年(1950年)隨著國軍撤離海南島而自然消亡。

歷任行政長官
; 瓊崖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伍朝樞(1932年)

; 海南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張發奎(未到任)
*李漢魂(未到任)
*陳濟棠(1949年4月-1950年5月)
*空缺(1950年5月-2003年5月30日)

注释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書籍

  • 鄭寶恆 著:《民國時期政區沿革》,湖北教育出版社. ISBN 9787535126610.
  • 傅林祥、鄭寶恆 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復旦大學出版社. ISBN 9787309056044.
  • 國史館地理志編纂委員會 編:《中華民國史地理志》,中華民國國史館. ISBN 9579042020.
  • 李勃 著:《海南島歷代建置沿革考》,海南出版社/南方出版社. ISBN 9787544326612.

; 地圖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測量署 編:《中華民國分省地圖》(1970年版),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

外部連結

周邊地區
北洋政府時期
國民政府時期(二戰前)
中华民国政府時期(遷台前)
相關條目

  • 瓊崖道、琼崖专区

*海南省、海南行政区、海南經濟特區

  • 特別行政區 (中華民國)
  • 保安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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