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区(,),是巴基斯坦的第二级行政区划,上一级区划是巴基斯坦的四个省和两个自治区,下级区划依次有县、乡和联合委员会。专区这一级区划曾在2000年被废除,但2008年后又被恢复。联邦直辖部落地区和伊斯兰堡首都区虽然也是省级区划,但没有专区这一级区划的设置。
历史
巴基斯坦独立后的行政区划划分脱胎于英国殖民时期的。殖民地时期,英属印度诸省被划分为专区,而专区又划分为县。1947年独立时,新生国家巴基斯坦被印度分隔成为东西两部分,共设有5个省份和多个事实独立的土邦。有3个省设置了专区一级区划,分别是西部西旁遮普省的、、和4个,西北边境省的和2个,以及东部的吉大港专区、达卡专区、库尔纳专区和拉杰沙希专区4个,共计设有10个专区。
1955年,由于“”政策,除1948年成立的之外,整个巴基斯坦仅被划分为东巴基斯坦省和西巴基斯坦省两个省份。由东孟加拉省改名而来的东巴基斯坦省依然被分为4个专区,但西部合并成立的西巴基斯坦省则在原本6个专区的基础上又先后设立了7个专区。原变为,而则变为了。原大部分变成了,另一部分则与海尔布尔土邦合并成为。原巴哈瓦尔布尔土邦变为了。1961年,联邦首都区被撤销,卡拉奇及郊区因此也并入西巴基斯坦省,并与合并成立了卡拉奇-贝拉专区。1969年,、和3个土邦并入西巴基斯坦省,成为。
1970年,西巴基斯坦省解散,成立了俾路支省、西北边境省、旁遮普省、信德省四个省和伊斯兰堡直辖区,西巴基斯坦的各专区被划入了四个新成立的省份。1970年代末,又陆续成立了多个专区。从白沙瓦专区析置出了和;从拉合尔专区和拉瓦尔品第专区各分离出一部分组建了;从木尔坦专区析置出了;从萨戈达专区析置出了;从喀拉特专区和奎达专区各分离出一部分组建了;从喀拉特专区析置出了。拉斯贝拉县被划到了喀拉特专区,卡拉奇-贝拉专区因此改称。凯尔布尔专区治所移到苏库尔县,并更名为。
穆罕默德·齐亚·哈克于1977年发动军事政变,对巴基斯坦进行军事管制,并于1978年成立,开始推行全面伊斯兰化。该委员会曾建议撤销四个省份的建制,将二十个专区升级为联邦机构下的权力下放的新省份,但这一建议未被采纳。
其后,从锡比专区析置出了,从奎达专区析置出了,从德拉伊斯梅尔汗专区析置出了,从白沙瓦专区析置出了,从苏库尔专区析置出了。从海德拉巴专区析置出了。
2000年8月,巴基斯坦进行地方政府改革,推行地方政府议会制度。2001年各地方政府议会首次选举后,巴基斯坦对地方政府系统进行了彻底改组,很多职能被下放到了县和乡。在此次改革中信德省的5个专区、俾路支省的6个、开伯尔-普什图省的7个和旁遮普省的8个共26个专区全部失去行政职能被撤销,仅自由克什米尔的2个专区未受影响,仍是第二级行政区划。
2008年,当选的新一届政府决定恢复专区的建制。同年旁遮普省就恢复了原先8个专区的建制,其后又从拉合尔专区和木尔坦专区分出一部分组建了,从拉合尔专区析置了谢胡布尔专区,专区数量达到了10个。
2011年,信德省也恢复了原先5个专区的建制。2014年,信德省从海德拉巴专区析置出了,从苏库尔专区析置出了,专区数量达到了7个。
列表
目前巴基斯坦有38個專區。
俾路支省
開伯爾-普什圖省
旁遮普省
信德省
参见
- 巴基斯坦行政区划
- 专区
- 孟加拉国行政区划
参考
外部链接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928095934/http://www.decentralization.org.pk/ Decentralisation Programme]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213233441/http://www.nrb.gov.pk/ National Reconstruction Bureau]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227224229/http://www.dtce.org.pk/DTCE/index.htm Devolution Trust of Pakistan]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