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战略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军事战略方针为2015年5月国防白皮书《中国的军事战略》提出的“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

简介
中国共产党军事战略思想的基本点是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革命战争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形成了一整套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坚持战略上防御同战役战斗上进攻相统一,坚持防御、自卫、后发制人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军委确立了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并且根据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对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的内容进行过多次调整。

1993年,制定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将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作为军事斗争准备基点。白皮书提出了“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作为中国的军事战略方针,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国家根本利益,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决定中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思想的内涵。”并提出“根据战争形态演变和国家安全形势,将军事斗争准备基点放在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上。”“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的重点是:立足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创新基本作战思想,优化军事战略布局,坚持战略指导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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