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田徑女子200米比賽

2016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田徑女子200米比賽於9月11日至17日於阿維蘭熱奧林匹克體育場舉行,設有6項共9個級別參賽的項目。與上屆相比,減少了5個項目及對參賽級別進行調整。

比賽模式

  • T11級及T12級的運動員為視覺殘障,不同級別分別代表不同程度的視覺殘障。T11級為B1級,而T12級為B2級。為了公平競賽,所有參賽T11級項目的運動員都需要配戴眼罩。
  • T35級及T36級的運動員有小腦萎縮症、手足徐動症或肌肉亢進症。他們主要受到腦麻痺或創傷性腦損傷影響,因而難以控制軀體或肢體的活動。數字愈低代表殘障程度愈高。其中35及36級的運動員由於有較好的活動能力,因此能夠使用立姿進行比賽。
  • T43級至T47級的運動員曾進行截肢或先天肢體畸形。43至44級為下肢受到影響,而45至47級則是上肢受到影響。這些級別的運動員不能夠使用輪椅進行比賽。
  • 詳細的分級方法可以參閱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網頁。
  • 田徑比賽穿着的衣服及運動鞋要符合IPC的規定,釘鞋的釘數目不能超過11。此外,進行比賽時必須在胸前及背部掛上號碼布。

** T35級及36級、T43級至47級的運動員可以使用義肢以確保比賽時能保持平衡及對稱地跑步,但是義肢必須符合IPC的規定及沒有其他功能。
** T11級的運動員必須穿戴眼罩或相似的物件進行任何項目的比賽,裁判會在任何時間對眼罩進行檢查。
** T11級及T12級的運動員可以使用領跑員,但他們必須使用一條非彈性及不能儲存能量的系繩,長度不能超過100厘米。此外,領跑員不能對運動員進行任何拉或推的動作,而長距離項目如5000米可以使用2位領跑員,但中途只能更換領跑員一次。

  • 徑賽項目中使用輪椅必須符合IPC的規定。包括長度、闊度、高度、車輪的尺寸及機械等。
  • 徑賽項目中如果運動員偷步將會被即時取消資格。此外,除了長距離項目,如果運動員或領跑員脫離指定線道或阻礙其他運動員比賽,亦會被取消資格。
  • 運動員到達終點會以其軀幹作為標準,而輪椅的項目則以主車輪為標準。此外,運動員必須比領跑員較早到達終點,否則會被取消資格。
  • 其他規則及場地等可以參閱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網頁。

以下時間為南美標準時間(UTC-3)。

世界紀錄
本屆比賽前,該項目的世界及奧運會紀錄如下:

T11級:

T12級:

T35級:

T36級:

T43級:

T44級:

T45級:

T46/47級:

比賽結果
T11級
預賽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決賽
T12級
預賽
第一組
第二組
決賽
T35級
T36級
預賽
第一組
第二組
決賽
T43/44級
預賽
第一組
第二組
決賽
T45/46/47級
預賽
第一組
第二組
決賽
獎牌得主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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