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门槛或选举阈值()是一个政党在立法机构中取得議會席次所需的最低投票份额。
方式
可以有不同的方式运行。例如:
#在名單比例代表制系统中,选举门槛要求一方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或一个特定地区,获得指定的最低票数(如5%),以获得在议会中的若干席位。
#如果有多个多个选区,每个选区都会有一个配额,即在该选区的选票的最低百分比可获得一个议席。
#如果有数个多重获胜者选区,每个选区都会有一个配额,即在该选区的选票的最低百分比可获得一个议席。
可以定义两个界限:“代表阈值”是可能产生一个席位的最低投票份额(在最有利于党的情况下),而“排除阈值”是最大投票可能不足以产生席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利普哈特建议计算非正式阈值作为它们的平均值。
各国的法定选举门槛
有些還加上區域席次門檻,德國5% 或分區得三席以上,紐西蘭5%或分區得一席以上,南韓3%或分區得五席以上,義大利4%,匈牙利5%,俄羅斯5%。
歐洲
歐洲理事會在2018年時建議:若歐洲議會超過35個席位需要引入選舉門檻。該門檻不得低於2%且不得超過所投票數的5%。新規則也適用於擁有一個選區超過35個席位的成員國。
其他洲
評論
支持者認為,选举门槛的制度可以拒绝小党派林立阻礙議會效率、迫使小黨加入联盟。
批评者指出,在没有选择选举制的情况下,少数党派的支持者实际上被剥夺了选择的人的代表权。
德國另類選擇在2013年德國聯邦議院選舉中,該黨取得了4.7%的選票,由於未能跨越5%的得票門檻,所以未能晉身國會。但是隨者情勢變化,該黨在2017年時成功進入議會。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0116012114/http://assembly.coe.int/Main.asp?link=%2FDocuments%2FWorkingDocs%2FDoc10%2FEDOC12107.htm PACE report on electoral thresholds,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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