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田徑女子跳遠比賽

2016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田徑女子跳遠比賽於9月8日至16日於阿維蘭熱奧林匹克體育場舉行,共分為8個項目共11個級別。

此外,跳遠項目採用的殘障分級由上屆的F級改為今屆的T級。而比賽級別亦新增2個項目。

比賽模式

  • 田徑比賽穿着的衣服及運動鞋要符合IPC的規定,釘鞋的釘數目不能超過11。此外,進行比賽時必須在胸前及背部掛上號碼布。
  • T11級及T12級的運動員為視覺殘障,不同級別分別代表不同程度的視覺殘障。T11級為B1級,而T12級為B2級。為了公平競賽,所有參賽T/F11級項目的運動員都需要配戴眼罩。
  • T20級的運動員為智能障礙。他們主要有模式辨識、排序及記憶等障礙。此外他們的反應時間亦較長。此外,此級別的運動員在進行個別項目會有不同的影響,例如1500米項目會有調整步伐的困難,而跳遠項目會有使用起跳板的障礙。
  • T37級及T38級的運動員有小腦萎縮症、手足徐動症或肌肉亢進症。他們主要受到腦麻痺或創傷性腦損傷影響,因而難以控制軀體或肢體的活動。數字愈低代表殘障程度愈高。37至38級的運動員由於有較好的活動能力,因此能夠使用立姿進行比賽。
  • T42級至T47級的運動員曾進行截肢或先天肢體畸形。42至44級為下肢受到影響,而45至47級則是上肢受到影響。例如F42級的運動員為其中一條下肢進行膝上截肢。這些級別的運動員不能夠使用輪椅進行比賽。
  • 詳細的分級方法可以參閱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網頁。
  • 除了跳高的田賽項目,所有運動員都會有3次試跳或試擲機會。而完成3次後成績最好的8位運動員將會有額外3次試跳或試擲機會。如果該項目少於8位運動員參賽,則每位運動員都會有6次試跳或試擲機會。
  • 除了跳高外,所有田賽項目如果出現平手時,將會於運動員的第二最佳成績決定名次。如果仍出現平手,則以第三最佳成績,如此類推。如果按照這規則仍出現平手,則會裁定為平手。
  • 於跳遠項目,運動員如果於起跳前或起跳後身體任何部份接觸降落地區以外都會判定為失敗。

** 如果運動員於起跑時義肢脫落,他可以選擇繼續助跑及起跳,或指示裁判重新進行起跑,但必須在限定時間內進行。如果義肢比運動員更接近起跳線,則以義肢的位置為比賽成績。如果義肢降落在降落地區以外,則判定為失敗。

  • 其他規則及場地等可以參閱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網頁。

以下時間為南美標準時間(UTC-3)。

世界紀錄
本屆比賽前,該項目的世界及奧運會紀錄如下:

F11級:

F12級:

F20級:

F37級:

F38級:

F42級:

F44級:

F45級:

F46/47級:

比賽結果
F11級
F12級
F20級
F37級
F38級
F42級
F43/44級
F45/46/47級
獎牌得主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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