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市

中核市()為日本的地方公共團體及城市自治制度之一,可擁有較一般市與特例市(施行時特例市)更多原本屬於都道府縣的權限,但權限少於政令指定都市。

1994年(平成6年),日本修訂《地方自治法》,將中核市定為日本城市自治制度之一。此後,中核市制度不斷作出調整。根據現行日本《地方自治法》第252條第22款第1項的規定,成為中核市的條件為城市人口超過20萬人、並經市議會及所屬都道府縣議會之同意,向總務大臣提出申請並獲批准後,即正式指定為中核市。

截至,日本有62個中核市。人口最多的中核市是千葉縣船橋市,2020年底人口為人。人口最少的的中核市是鳥取縣鳥取市,2020年底人口為人。有7個中核市的人口超過50萬人,分別是千葉縣船橋市(人)、埼玉縣川口市(人)、鹿兒島縣鹿兒島市(人)、東京都八王子市(人)、兵庫縣姬路市(人)、栃木縣宇都宮市(人)、愛媛縣松山市(人)。有2個中核市的人口不足20萬人,分別為山梨縣甲府市(人)、鳥取縣鳥取市(人),均因此前為施行時特例市而破例升格。面積最大的中核市是富山縣富山市,面積為平方公里。面積最小的中核市是大阪府寢屋川市,面積為平方公里。有26個中核市由特例市升格,有27個中核市是都道府縣廳所在地。此外,有12個市正在爭取成為中核市,有8個市被撤銷中核市,有16個市達到中核市設置標準但未计划申请成为中核市。

概述
中核市制度的歷史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國憲法》進行重大修訂,并明確寫入關於地方自治的内容,此後另頒佈《地方自治法》《地方財政法》《地方稅務法》《地方公务员法》等法律確認憲法關於地方自治的条文。1956年修订的《地方自治法》加入了关于政令指定都市制度的内容。盡管如此,在55年體制之下,日本地方政府和城市受中央政府的控制仍然較大,失去實質上的自治權限。對此,有部分學者開始探討地方分權與設置中核市的可能性。1989年(平成元年),日本政府開始擴大地方政府的管理權限,在此之下,全國市長會於7月17日建議,對於有30萬人口以上、能夠形成集聚效應的城市,應給予其類似政令指定都市的部分權限。12月20日舉行的第2次臨時行政改革推進審議會上,“中核都市”的概念與制度雛形被正式提出。1994年(平成6年)6月22日,《地方自治法》進行修訂,此次修訂正式將中核市制度列入法律條文。12月21日,日本政府正式公佈中核市制度的相關政令。1995年(平成7年)4月1日,修訂後的《地方自治法》正式施行,中核市制度開始實施。

成為中核市的條件
1995年(平成7年)4月1日修訂的《地方自治法》規定,成為中核市的條件包括人口超過30萬人、面積超過100平方千米,晝夜人口比大於100。经过多次調整(見下表),現時成為中核市的條件僅包括人口超過20萬人,而對面積和晝夜人口比率沒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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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wspan=2 scope="col" | 時間
! colspan=3 scope="col" | 條件
! rowspan=2 scope="col" | 相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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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ope="col" | 人口
! scope="col" | 面積
! scope="c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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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
(平成7年)
| 多於30萬人
| 大於100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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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
: 1995年(平成7年)4月1日,日本政府修訂《地方自治法》,正式確立中核市制度,以及設置中核市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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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

| 多於30萬人
| 大於100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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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
: 1997年(平成9年)7月8日,日本地方分權推進委員會提出放寬設置中核市條件的建議。
: 1998年(平成10年)5月29日,內閣會議召開,會上决定修改法律條文中設置中核市的條件。
: 1999年(平成11年),日本政府修訂《地方分權一括法》,廢除晝夜人口密度的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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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
(平成14年)
| 多於30萬人
| 大於100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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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
: 2000年(平成12年)10月25日,第26次地方制度調查會召開,會上對“人口超過50萬人的市,設置中核市時是否應放寬面積條件限制”的問題進行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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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
(平成18年)
| 多於30萬人
| colspan=2
| align=left |
: 2005年(平成17年)12月9日,第28次地方制度調查會召開,會上對“市町村合併後,設置中核市時是否還需要考慮面積條件”的問題進行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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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平成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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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2
| align=left |
: 2013年(平成25年)6月25日,第30次地方制度調查會召開,會上對“是否应当整合特例市和中核市兩種制度,以及中核市人口條件”的問題進行答復。
: 2015年(平成27年)4月1日,日本政府修訂《地方自治法》,正式取消特例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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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市擁有的權限
相較於一般市,中核市從原屬都道府縣取得的權限包括、人口、面积、是否曾為特例市、是否為都道府縣廳所在地(政治中心)、市旗、市徽等資料,並按照全国地方公共团体编号(JIS代码)排序。人口數值包括2015年(平成27年)與2020年(令和2年)兩次日本國勢調查數據以及相應的人口增減幅度(以2015年為基期),市名有綠底者表示該市2020年人口超過50萬人,達到政令指定都市設置標準,有紅底者表示該市2020年人口不足20萬。人口單位為人,面積單位為平方千米。

正規劃未來爭取成為中核市的城市
除上述62個中核市之外,現時有12個市(包括一般市和特例市)正在爭取成為中核市。以下列出這12個市的名稱、所屬都道府縣、爭取升格時間、是否為特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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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wspan=2 | 22100
| rowspan=2 | 靜岡市(舊)
| rowspan=3 | 靜岡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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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 與清水市合併為新的地方自治體,但沿用其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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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 升格為政令指定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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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30
| 濱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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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 升格為政令指定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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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140
| 堺市
| 大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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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 升格為政令指定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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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100
| 岡山市
| 岡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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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 升格為政令指定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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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100
| 熊本市
| 熊本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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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 升格為政令指定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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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符合中核市條件的城市
根据2020年(令和2年)日本國勢調查數據,以下16個市(包括一般市和特例市)人口已超过20萬人,但尚未成為中核市,亦未計劃申請成為中核市。以下列出這16個市的名稱、所屬都道府縣、是否為特例市、是否為都道府縣廳所在地(政治中心)、人口、面积、市旗、市徽等資料,並按照全国地方公共团体编号(JIS代码)排序。人口數值包括2015年(平成27年)與2020年(令和2年)兩次日本國勢調查數據。人口單位為人,面積單位為平方千米。

參見
*日本城市列表
**政令指定都市、特例市
*彩之國中核都市

備註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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