ㄫ()是注音符號中的聲母之一,字形取自「兀」,發音則取老國音「兀」字的聲母(今「兀」的聲母為「ㄨ」,但在老國音中則為//)。《說文解字》:「兀:高而上平也。」
「ㄫ」為1918年公布的第一批-{注}-音字母,對應發音為軟顎鼻音//,單講「ㄫ」這個符號時通常會發為「ㄫㄛ」。
多數拼音方案都寫為〔ng〕。
1932年5月7日,國民政府以北京官話為基礎的新國音取代了老國音。「ㄫ」變成僅在各地漢語使用,如臺灣話、粵語便有此聲母,而不在國語中正式使用,但可作為解釋用注音符號。如「ㄤ」〔ang〕會被解釋為「ㄚ」〔a〕+「ㄫ」〔ng〕,「ㄥ」〔eng〕被解釋為「ㄜ」〔e〕+「ㄫ」〔ng〕,「ㄧㄥ」〔ing〕實際發音應為「ㄧㄫ」等。
相關變體
「ㄫ」有個變體,為注音符號擴充版本閏音符號、方音注音符號及臺灣方音符號中的「ㆭ」(),為「ㄫ」中間多一豎,該符號用做韻化的「ㄫ」(「ㄫ」本身為有聲輔音,可以單獨發聲而不需接韻母),發音為//。有時上述的韻母解釋,會將「ㄫ」換為「ㆭ」。然而,若要在日常漢字注音裏表示〔-ng〕,即寫在字末、跟在元音後的輔音韻尾//,也常常會以「ㄥ」放在元音後來表示。例如粵語「鏡」〔geng〕在注作閏音符號中寫作「ㄍㄝㄥ」,在方音注音符號裏才寫作「ㄍㄝㄫ」。又如馬祖話注音的「忙」〔mòng〕寫作「ㄇㄛㄥˋ」,結尾的//音也是寫作「ㄥ」。
編碼與拼音
*以下漢語拼音包含擴充版本閩南方言拼音方案。
註解
參考資料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注音符號總表》,北平: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1932年4月。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敎廳:《廣州音農民速成識字課本》,廣州:華南人民出版社,1952年8月。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敎廳:《廣州音職工速成識字課本》,廣州:華南人民出版社,1952年11月。
*中國文字改革硏究委員會祕書處拼音方案工作組:《全國主要方言區方音對照表》,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12月。
*吳守禮:《國臺對照活用辭典》,臺北:遠流,2000年8月。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國語注音符號手冊》,臺北:教育部,2000年11月。
*中華民國連江縣政府:《[http://www.matsudialect.org/1000/index.html 馬祖閩東(福州)話日常生活常用詞彙編輯說明] 》,連江:連江縣政府,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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