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號風球是香港一個已停用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曾於1905年至30年代及日佔時期使用。
歷史
香港天文台從1884年開始就為香港海港內的輪船懸掛颱風信號以作示警,其後並開始為原有的信號球加設數字來代表風力強度和風向。當時,香港天文台有兩套信號系統。一套是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為位於香港警戒範圍以內的颱風),另外一套是非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為位於香港警戒範圍以外的颱風)。
為免製造誤會,本地和非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的信號球形狀和懸掛地點都有所不同,但兩套信號中均包括二號風球。信號分為紅色和黑色。紅色信號代表颱風距離香港超過300哩,黑色信號則代表颱風距離香港少於300哩。
1931年
1931年3月1日,一個新的颱風警告信號正式生效。新的二號風球信號球形狀為橫條(),夜間信號燈顏色為「白綠白」,代表夾帶急風的強風可能從西南面吹襲。
雖然天文台表示二號風球於1934年取消。
日治時期
1943年10月20日至1945年8月底,當時的日佔政府因戰爭時期使氣象預報物資短缺代表戒備或強風吹襲,意義與以往的一號風球、現在的一號及三號信號相同;二號風球(藍藍)代表烈風或以上風力吹襲,意義與以往的五號至十號風球、現在的八號至十號信號相同。二號風球重新起用,直至香港重光恢復原有風球後永久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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