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涛(),字澜生,男,广东南海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财政学家。
生平
》中的陳錦濤照片]]
1885年(光緒11年),陳錦濤入香港皇仁书院学习。1890年(光緒16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后转任天津北洋大学堂教习。1901年(光緒27年)以官费赴美國学习政治经济学,获哥伦比亚大学理学碩士。1906年(光緒32年),获美國耶鲁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師從著名經濟學家歐文·費雪。9月回国应清廷部试,获法政进士。嗣任度支部预算司司长、统计局局长、印铸局局长、币制改良委员会会长、大清銀行副監督、资政院议员等职务。1911年(宣統3年)10月,出任袁世凱内閣度支部副大臣。1918年(民国7年)2月5日,陈锦涛获得大总统冯国璋赦免。。同年10月底,因陳炯明率粵軍迫近廣州,軍政府瓦解,陳錦濤逃回上海。1925年任西北银行经理。1925年(民国14年)12月,陈錦濤在段祺瑞手下再度获得起用,出任財政总長兼盐务署督办。1926年,与胡光鹿等人在天津合办中国无线电业公司。
国民政府時期,1930年(民国19年),陳錦濤出任国立清華大学经济系教授,并兼任南京国民政府財政部幣制研究委員会主席。1935年(民国24年),任南京国民政府財政部幣制委員会主席。1938年(民国27年)3月,参加南京的中華民国維新政府,任財政部長,5月兼任華興銀行总裁,但发行華興券的政策不被淪陷區民眾歡迎,旋去職。
1939年(民国28年)6月10日,在南京参加日本总领事馆的宴会时,中毒,连夜坐飞机到上海静安寺路找西医梅卓生医治,因陈中毒太深,6月12日,医治无效,去世,享年69岁(满67歳)。另说其并未出席,中毒而死的說法似乎有誤,理由有二:1939年6月10日「南京毒酒案」紀錄的名单中未提到陳錦濤;根據台灣「財政部財政史料陳列室」的人物索引,陳錦濤的死因是「舊疾復發,病卒於上海虹口竇樂安路私寓」。
著作
陈锦涛著有《均富》等书。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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