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王瓦爾德馬(,),丹麥與。
早年
1182年瓦爾德馬一世去世,瓦爾德馬二世被克努特六世封為(石勒蘇益格)公爵,被任命為攝政,直至瓦爾德馬二世成年為止。瓦爾德馬·克努特森野心勃勃,以瓦爾德馬二世的名義爭取德意志貴族的支持,暗中與密謀推翻克努特六世並自立為王。當瓦爾德馬·克努特森被選為後,開始公開談論他的計劃。瓦爾德馬二世向瓦爾德馬·克努特森要求於1192年在奧本羅會面,公爵命令部下逮捕主教,並以鐵鏈將其綁縛至的中,並在接下來被囚禁13年。1199年阿道夫三世試圖提升在丹麥南部的勢力,瓦爾德馬二世攻打阿道夫三世在伦茨堡的堡壘。1201年瓦爾德馬二世擊敗阿道夫三世的軍隊,並將他囚禁於索堡城堡中3年。為了贖回他的自由,阿道夫三世只好於1203年將自己在易北河以北的所有的土地轉交到瓦爾德馬二世手中。
1202年兄長克努特六世突然去世。此時,參加這次東征的文德人軍隊也已趕到,他們和丹麥士兵一起,把愛沙尼亞人打得大敗。據說,安德斯‧蘇內森祈求上帝保佑勝利時,他將雙臂伸向空中,丹麥軍隊就勝利。如果他累了,放下手臂時,丹麥軍隊就敗退。幸好有兩位教士在決定性的時刻一直支撐著他的雙手,使得丹麥人獲得了全面勝利。
博恩赫沃德戰役
,與瑞典南部的斯堪尼、布萊金厄和哈蘭(斯堪尼地區)]]
後,丹麥的版圖除原有的領土外,加上新征服的土地,東有愛沙尼亞,南有呂根島。此外,神聖羅馬皇帝腓特烈二世將易北河以北的土地割讓予瓦爾德馬二世。1223年瓦爾德馬二世與其長子於呂島狩獵時遭詩威林伯爵綁架。海因里希一世向丹麥提出,要求瓦爾德馬二世必須放棄除呂根島外波羅的海以南的所有領土,才能將國王與王子釋放,並要求瓦爾德馬二世起誓永不進行報復。為返回丹麥,瓦爾德馬二世接受所有條件。瓦爾德馬二世回丹麥後,立即致書教宗和諾理三世,要求允許他違背不報復的誓言。教宗同意他的要求。瓦爾德馬二世隨後集結軍隊討伐海因里希一世。海因里希一世同部分北德意志諸侯聯合起來對付瓦爾德馬二世。雙方於1227年交戰於荷爾斯泰因的。瓦爾德馬二世被聯軍打敗,並在戰爭中失去一隻眼睛。後瓦爾德馬於1231年在北日德蘭狩獵中,被弓箭誤射而死。
日德蘭法典
的瓦爾德馬二世與的墓地]]
瓦爾德馬二世的一生致力擴展丹麥版圖,可惜在1223年後,丹麥在波羅的海以南的領土只剩下呂根島。除了征戰,他亦致力整頓內政包括重整丹麥軍隊、賜與服兵役的男丁土地,及有效地控制教會及貴族等。他最大的貢獻是將所有日德蘭、西蘭島和斯堪尼的古老法律條例都收集起來,彙編成《》,希望丹麥成為一個法治國家,這些規範被使用至1683年。在這部法律大全的開頭有這麼—句話:“必須以法治國”。1241年瓦爾德馬二世在沃爾丁堡舉行的貴族會議核准了《日德蘭法典》。不久,瓦爾德馬二世逝世,葬於靈斯泰茲的第一任妻子的身旁。
家庭
*(1186-1212):1205年結婚,波希米亞國王奧托卡一世之女
**(1209-1231):丹麥國王(與其父共治)
*(約1198-1221):1214年結婚,葡萄牙與阿尔加维国王桑喬一世之女
**埃里克四世(1216-1250):丹麥國王
**蘇菲亞(1217-1247):布蘭登堡藩侯約翰一世夫人
***約翰二世(約1237-1281):布蘭登堡-施滕達爾藩侯
***奧托四世(約1238-1308):布蘭登堡-施滕達爾藩侯
***康拉德一世(約1240-1304):布蘭登堡-施滕達爾藩侯
**艾貝爾(1218-1252):丹麥國王
***(1238-1257):石勒蘇益格公爵
***(約1241-1272):石勒蘇益格公爵
**克里斯托弗一世(1219-1259):丹麥國王
***埃里克五世(1249-1286):丹麥國王
參考書目
*[http://www.findagrave.com/cgi-bin/fg.cgi?page=gr&GRid=96905003 Find-A-Grave profile for Valdemar II "the Victorious" of Denmark]
*[http://denstoredanske.dk/Dansk_Biografisk_Leksikon/Monarki_og_adel/Konge/Valdemar_II_Sejr Valdemar II] at Gyldendals Åbne Encyklopædi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1911_Encyclop%C3%A6dia_Britannica/Valdemar_II. 1911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Valdemar_II.] at Wikisource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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