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脊鯨是對真露脊鯨屬(學名:)的一支鯨類的统称,屬於鬚鯨小目、露脊鯨科,因无背鳍而得名。在广义上,露脊鲸也可泛指整個露脊鯨科,該科曾被認為僅存1属,即露脊鯨屬(Balaena),直到21世纪初的研究报告称,分布于北冰洋的北极露脊鲸(弓頭鯨)和其他海域的现生露脊鲸在头骨形状及系統發育上有一定差异,故将牠们分为2属:北极露脊鲸仍归于露脊鲸属,其他海域的露脊鲸则另置於真露脊鯨屬。現存的真露脊鯨被劃為3種:北大西洋露脊鯨生活在北大西洋,现存400餘頭;北太平洋露脊鯨生活在北太平洋,现存數量不詳;南露脊鯨生活在南半球的南部海域,现存10000餘頭。據美國學者 Rosenbaum 等人所做的一項研究,北太平洋露脊鯨和南露脊鯨的親緣關係比和北大西洋露脊鯨更為密切。
露脊鯨身躯肥硕,可達18米长,100噸重,是现存体型最大的动物类群之一。体呈黑色,頭部生有带斑点的大块黄灰色皮繭,为其显著特征。露脊鯨的英文名稱「right whale」源自捕鲸业,在捕鯨人眼里,露脊鯨正是他們“正確的捕獵對象”,因为露脊鯨常出沒於陸地視線範圍內的近岸淺海,且遊速較慢,易於追捕,加之體內儲有大量鯨脂,被殺死後尸體會浮上海面,可方便地收取、運輸其肉和脂肪等。由于数个世纪以来的肆意猎杀,露脊鲸的种群数量已大为减少。目前露脊鲸受到国际公约的保护,许多地区以賞鯨项目取代了捕鲸活动进行盈利。南露脊鲸因所处区域的人类活动相对较少,种群已恢复至稳定状态,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其评估为无危物种
過去的專家們並不同意把3种真露脊鲸各分為不同的物種。在捕鲸业兴盛的時代,人們都認為所有露脊鯨是同一物種,後來的一些形態學上的差異,如南北半球族群間的頭骨形狀差異,顯示至少存在2個物種。人類所知從未有任何露脊鯨可以游越赤道的溫水帶去接觸另一族群,牠們厚而隔熱的鯨脂令牠們無法在溫暖的環境中将體內的熱量散發出去。
近年来,遺傳學研究顯示南北半球的露脊鲸族群已有300萬至1200萬年未混合雜交過,這證實南露脊鯨是獨立的物種。更驚人的是,後來人們找出北半球的太平洋和大西洋族群亦是獨立的物種,且北太平洋露脊鯨与南露脊鯨更为相似。不過1998年由 Rice 所作的物種名單仍維持兩種,到了2000年,Rosenbaum 與 Brownell 兩團隊對此提出質疑。2005年的《世界哺乳動物》(Mammal Species of the World)中列出了3個物種。
真露脊鯨屬三物種理論
大部分科學家都認為露脊鯨的三個群落其實是三種不同的物種,但由於沒有足夠的去氧核糖核酸變異作分析,科學家一直不知道這三個群落是什麼時候分出來的。
寄生在露脊鯨的皮上的鯨虱,血統與其寄生的露脊鯨的血統關係密切,由於鯨虱的繁殖速度遠遠比鯨快,因此牠們的去氧核糖核酸變異較大,可為科學家提供足夠的脫氧核糖核酸變異作分析。猶他大學的海洋生物學家測試過這些鯨虱的基因並確定牠們是在500-600萬年前分離出來,成為三個不同的物種的,而牠們同樣在11世紀的捕鯨活動開始之前數量都很多。牠們分離出來,成為三個群落,並居於美國的南和北部,然後赤道的酷熱把牠們分為南部和北部的族群。「這為露脊鯨三個群落的爭論劃上了句號。牠們的確是三個不同的物種。」這計劃的領導者 Jon Seger 告訴英國廣播公司的新聞報告說。
露脊鯨屬的化石記錄
現時在歐洲和北美洲共發現五個露脊鯨的化石,存在於中新世晚期到更新世早期。這五個記錄分別為五個物種——B. affinis、B. etrusca、B. montalionis、B. primigenius 和 B. prisca。
異名與俗名
由於捕鯨人已認識了露脊鯨數個世紀,因此人們亦給牠們起了很多名字。全世界不同的地方都會用這些不同的名字,反映出當時人們只認識這一種鯨。在赫爾曼·梅爾維爾的小說《白鯨記》中,作者說道:「漁民會定期捕獵鯨,以取得牠們的油,這種鯨被隨意稱為:鯨、格陵蘭鯨、黑鯨、巨鯨、露脊鯨。」
三個物種的物種層級異名為:
南露脊鯨(E. australis):antarctica(Lesson, 1828)、antipodarum(Gray, 1843)、temminckii*(Gray, 1864)
北大西洋露脊鯨(E. glacialis):biscayensis(Eschricht, 1860)、nordcaper*(Lacepede, 1804)
北太平洋露脊鯨(E. japonica):sieboldii*(Gray, 1864)
生理特徵
露脊鯨口中兩端各有約200-300条鯨鬚板,約2米長,被短毛覆蓋著,露脊鯨用其進食(見下:「食物」章節)。露脊鯨的睪丸比任何動物的都大,重約500公斤,是露脊鯨體重的1 %,即使其他鯨也都比牠們的小,這代表交配過程中精子之間的競爭極為重要。露脊鯨會噴出罕見的「V」字形水柱,這是因為其頭上的噴水孔很大。這些水柱高達海平面上5米。
食物
露脊鯨的食物主要為浮游生物、小魚和小甲殼動物如磷蝦和翼足類等繞足動物。當牠們的口張開時,牠們就是在進食浮游生物。水和食物都會一併進入露脊鯨的口,但只有水能穿過那些鬚,重回大海。因此,必須有大量的食物在一起才會引起露脊鯨的興趣。
捕鯨業
捕鯨是極冒險的行為,尤其捕殺露脊鯨。]]
巴斯克人是最初獵殺露脊鯨的人。他們獵這種鯨比在11世紀於比斯開灣獵鯨還要容易。起初,人類獵鯨是為了得到鯨油,但因為肉食貯藏的科技進步了,鯨因而也被獵取其肉。由於數量日益減少,因此捕鯨人再到遠處捕鯨。他們於1530年到過了加拿大
1937年設立了一條全球通用關於捕露脊鯨的禁令,因為露脊鯨的數量即將耗盡。雖然一些違犯禁令的捕鯨行動仍在進行,但顯然這禁令極為成功。離開巴西海岸的非法捕鯨行為一直持續。前蘇聯在1950–1960年間至少3212頭南露脊鯨被非法獵殺。
族群與分佈
數十年前,有幾個人到遠東觀測過——2003年,一些人在冰島附近進行觀測。他們發現這些地方仍有即將滅絕的露脊鯨,但舊的捕鯨記錄令這些鯨更喜歡留在這裡,而不是西方。,而至少在挪威的露脊鯨是來自西方的。
只有約200頭北太平洋露脊鯨倖存下來
保護
相撞後的北大西洋露脊鯨遺骸。]]
北大西洋露脊鯨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牠們遷徙時會遇上美國海岸以外的船隻繁忙路線,導致露脊鯨常與船隻相撞。在1970-1999年間至少有16次鯨與船相撞的記錄,而沒記錄的數字大概比這數字還要來得多。,其中一項重要的計劃是強制要求船隻報告錄得的鯨數量記錄。這規定於1999年7月實施。
由於此計劃有極正面的影響,因此主張環保的人士希望政府有再進一步的行動。他們要求在美國港口的船隻在40公里內有露脊鯨時,應保持不多於時速 22 千米的速度。由於美國政府擔心這樣做會過分影響貿易,因此並沒有實行此一措施。野生物保衛者、美國人道協會和美國海洋保護協會這些環境保護團體因此於2005年9月控告美國國家海洋漁業服務(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附屬的代理機構)「保護瀕危的北大西洋露脊鯨失敗,而北大西洋露脊鯨被該機構承認是『所有大型鯨物種中最稀有的物種』,且據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和瀕絕物種法,所有美國國家機構均需保護北大西洋露脊鯨」,並要求實施該措施,以保護之。北大西洋及北太平洋露脊鯨均被列為華盛頓公約中「因為其被商業貿易影響而瀕臨絕種的物種」(第一層級的附錄物種),並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列為「視保育情況而定」的生物,且在美國瀕絕物種法被列為瀕危物種。
參考文獻
腳註
來源
- Collins Gem : Whales and Dolphins, .
- Carwardine, Mark. Whales, Dolphins and Porpoises, .
-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CRS).[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220145615/http://digital.library.unt.edu/govdocs/crs/search.tkl?q=%22right+whale%22&search_crit=fulltext&search=Search&date1=Anytime&date2=Anytime&type=form Northern Right Whale]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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