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7歲女童遭撞致死案

桃園7歲女童殺害事件是2016年4月28日在桃園市的一家夜市旁發生的事故,女毒販丁易津和劉芊輝為躲避警察攔檢,造成7歲賴姓女童死亡。

案情
當天下午4時許,丁易津(22歲)和劉芊輝(22歲)駕著汽車行經中正路時,遇到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攔檢,由於他們車上有剛買的K他命,又因為心虛,丁易津完全不管後面的行人,高速往後倒退,撞死當時幫忙母親收攤的賴姓女童後逃逸。

2016年4月30日,警察將兩人逮補到案,並於隔天凌晨1點開庭。

起訴與審判
起訴
2016年7月12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殺人罪起訴丁易津和劉芊輝。

審判
2017年4月27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丁易津16年有期徒刑,持奪公權7年;劉芊輝也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9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

2017年12月5日,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丁易津依舊判處16年有期徒刑,持奪公權7年;劉芊輝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2018年3月8日,臺灣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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