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三反運動

一打三反运动,是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一场政治运动,于1970年初发动,該運動制造了大量冤假錯案。「一打三反」的名稱,來自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其打擊面比之前的运动「清理階級隊伍」小,但定義仍然模糊不清。

历史
發動大抓捕
1970年1月31日,经毛澤東同意,中共中央发出经周恩来主持起草的《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

由中共党的各级组织正式领导,以政治运动的方式,对相当多的人判處死刑、有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為了在短期內達到規模、產生震懾效果,中央政府把原本屬於最高法院的死刑審核權下放到省一級,省一級只要把殺人人數報到中央備案即可。但有些省份又將此進一步下放,一直放到縣一級都有權力宣布執行死刑,被判處死刑的一律立即執行。殺人變成了達成數字的任務。:
而由於種種原因,這場運動在各地的進展和持續時間不盡相同。有些地方一直持續到1972年。一直到1972年、1973年中央當局才收到運動「勝利結束」的報告。

受難情況
該運動在北京於1970年底結束,其他地區結束的時間則晚得多,如上海於1972年底結束,河北省保定於1972年12月結束。1972年1月黑龍江省革命委員會表示,該運動在全省財貿戰線破獲了3,173起政治性案件,37,462起經濟性案件。中共官方沒有發表該運動總共鎮壓了多少人,發表的唯一數字是前10個月(到1970年11月)揭發了「反革命份子」184萬多名,抓捕了284,800多名,殺了數千人。据历史学家王年一披露:“一九七○年二月至十一月共十个月挖出了‘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一百八十四万多名,捕了二十八点四八万多名,杀了数以千计的人。”。

作家張郎郎在該運動中被判處死刑,後改判有期徒刑。他表示,該運動被殺的大多是知識分子。與1966年「红八月」的不同,是紅八月由出身決定人的命運,而一打三反則是不管出身,只要你有反動的思想,就可以處死。

其他
馬若德和沈迈克所著《毛澤東最後的革命》一書中,將上海在王洪文主持下發動的「刮紅色颱風」列為一打三反運動的一部分。

註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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