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中國旧县名,今天津市蓟州区的前身。1950年代末至1960年代初,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曾短暂并入。1967年,蓟县历属天津专区,天津地區。1973年8月,中国国务院决定,将宁河县、蓟县等五县划归天津市。
2015年9月,天津市静海县、宁河县撤县设区。到此,除十五个市辖区外,蓟县是天津市唯一的县。2016年6月,国务院批复《关于撤销蓟县成立蓟州区的请示》(津政报〔2016〕9号),同意撤销蓟县,成立蓟州区,以原蓟县的行政区域为蓟州区的行政区域。
县域
民国元年(1912年),全县划分为八个县辖区。
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编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县域面积约为1762.94平方公里,人口286487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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