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庆延(),男,河南新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第一次国共内战
寇庆延是河南省新县陡山河乡白马山村人。因家道衰落,沦为佃户,辍学务农。1928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乡苏维埃委员。1929年6月,参加光山县赤卫队。参加了白沙关“万人暴动”。1931年初,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由杨济民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四方面军十师三十团战士、班长、排长、团党委干事、连指导员。参加了鄂豫皖苏区第一至四次反“围剿”斗争。1932年10月,随红四方面军主力西征川陕后,任第十师保卫队指导员、川陕省边区苏维埃政治保卫总局秘书长、川陕省委秘书。
抗日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政治部锄奸科秘书、八路军新四旅锄奸科科长。1940年,新四旅党委决定取消其原处分。1942年,任冀南军区政治部锄奸部部长、冀鲁豫军区政治部锄奸部部长、冀南西进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参加了上党战役、邯郸战役。1947年8月,率部千里跃进大别山。1947年10月至1948年9月,成立鄂豫军区,他担任第一军分区第二政委。1949年2月,任鄂豫军区独立第三师政委,参与领导和组织了大别山清匪和土地改革工作。
人民共和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湖北省委社会部第一副部长兼公安厅第一副厅长,华南分局社会部副部长,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1955年12月至1958年6月,担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后担任省委政法委边防部长,省委政法委员会主任。1965年12月,补选广东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后担任中共广东顾问委员会第一副主任。是第三、四、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1985年离休。
2016年6月12日,在广州逝世,享年105岁。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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