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凌霜

岳凌霜,字子肅,號雨泉,直隸真定府趙州高邑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詩經》,十月初三日生,行三,由縣學生中式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七名舉人,年三十五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會試第三百五十七名,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一名進士。通政司观政,四十五年十月初授池州府推官,丁母喪,隆慶四年(1570年)四月服除补任莱州府推官。万历元年(1573年)八月擢户部主事,五年二月升员外郎,六年二月升郎中,八年五月升陕西甘州副使。万历十一年二月,由陕西副使升为本省苑马寺卿。十一月,甘肃巡抚王璇疏劾先任西宁道副使岳凌霜贪纵残虐。吏部覆:凌霜自任副使,多称其贤,行巡按御史查勘具奏。从之。十三年二月,勒苑马寺卿岳凌霜冠带闲住。家居後,布衣蔬食,闭门读书。又入山深居,绝迹城市者三十余年,本地县令仰其高风,屡次造门不得一见,卒年九十三。

家族
曾祖岳著;祖岳和;父岳山,累赠郎中;母柳氏,累赠宜人。慈侍下,妻張氏,兄凌雲(庠生);凌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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