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察政务委员会,是《何梅协定》后,1935年12月到1937年8月之间实际管理中国河北、察哈尔两地之行政机关。它是中华民国对大日本帝国妥协之产物,雖隸屬於国民政府,但也為適應華北特殊情況而有很大自主程度。
由宋哲元亲任委员长,委员会里西北军、东北军和亲日分子三足鼎立。
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和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被取消。
历史
1935年6月11日,关东军和满军再次侵入东栅子,制造了第二次察东事件。宋哲元开始了与日军的秘密接触,派萧振瀛通过北宁铁路局局长陈觉生与天津的日本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取得联系,对其“说明前此相见以兵,彼此均系执行国家任务,现既签约言和,便当蠲弃前嫌,化敌为友”。宋哲元态度的这一变化,使日方认为可以利用宋与蒋介石的矛盾,宋日两方在互相利用的基础上达成了谅解。6月17日,关东军司令官南次郎把中国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召到长春,决定撤回要求宋哲元第29军退到黄河以南的要求,而是留在华北争取平津特殊化。1935年6月19日南京国民政府决定,免除第29军军长宋哲元察哈尔省政府主席职务,由秦德纯代理省主席,第29军撤至黄河以南。1935年6月27日中日双方签订了《秦土协定》,规定宋哲元第29军撤出张北县及其以北地区,由张允荣、卓特巴扎布两支保安队共4000人驻守。事实上察哈尔省外长城以北成了非军事区。
1935年6月28日爆发白坚武叛乱事件。尽管这次暴乱很快被击溃,但北平当局鉴于中央军和东北军已调出冀省,北平城防空虚,为防备此类暴乱再起,只得调正准备开往黄河以南的第二十九军冯治安师来平驻防,以资镇慑。冯师于白坚武叛乱的当天星夜开赴北平,驻平郊的西苑、南苑。8月29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任命宋哲元为平津卫戍司令;并征得了日本的同意,同时撤销了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宋哲元成为平津地区的实权人物。
1935年11月18日日本内阁三相会议决定:“华北自治”运动应“循序渐进”,目前“自治的内容应为轻度自治”,并作出“在适当时机,策动宋哲元之流发表轻度自治的宣言,其自治程度,可暂不超出西南的现状以上”的决定。11月25日殷汝耕在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12月25日改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冀东22县实际沦陷。11月26日,南京行政院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撤销北平军分会,以军政部长何应钦为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宋哲元为冀察绥靖主任,殷汝耕免职拿办。宋哲元坚辞不就。11月30日,蒋介石、林森参加五院院长会议,制定了处理华北问题的四项原则,并派何应钦立即北上执行。其四项原则为:
“一、如情势许可,即就行政院驻事办事长官职。否则参酌西南政務委員會现状,设立冀案政务委员会。
二、冀察政务委员会组织以适合北方特殊情势为标准,其委员由中央委任,并以宋哲元为委员长。
三、冀察一切内政外交军事财政必须保持正常状态,不得越出中央法令范围以外。
四、绝对避免自治名义与独立形态。”
外交部常务次长唐有壬在会后立即向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须磨弥吉郎转告了上述决定。当日晚,何应钦从南京去北平。行前,先派陳儀、殷同到天津拜访日本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到北平拜访土肥原贤二和日本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在征得日方的同意后,12月3日晚何应钦进入北平。12月4日晨,何应钦与宋哲元举行会议,讨论解决华北时局的办法,参加者还有熊式辉、陳儀、秦德纯、萧振瀛等。12月5日晨,宋哲元忽然宣布到西山休息,并发表书面谈话称“此后--切困难问题,当悉听命何部长负责处理”。何应钦只好“遵照钧座指示之最好办法”,将华北大权完全交给宋哲元。12月5日夜,何应钦与秦、萧等通宵会商,最后决定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任委员长并兼绥靖主任。12月6日晨,萧振瀛赴天津,向土肥原和多田骏报告了此案,并征得同意。12月9日北平学联举行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反对华北“自治”,反对设立冀察政务委员会,为“一二九学生运动”肇始。12月11日,南京国民政府明令发表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的决定,并公布了人选名单。12月22日,北平学联举行血衣展览大会,陈列一二九、一二一六爱国学生运动中受伤同学血衣数百件,会场张贴 “血淋淋铁的事实”七字大横幅。12月24日,天津学生联合会发表宣言,反对成立冀察政委会12月26日,平津学联通过建会纲领,反对冀察、冀东一切出卖民族利益的傀儡组织。12月27日,北平学联为运动中受伤同学开慰劳大会,要求当局逞凶,赔偿医药费及保证学生有从事爱国运动自由。
設立冀察政務委員會,使日本軍方所期盼之「自治」政府完全失去設立之根據,土肥原賢二擾攘數月之分離華北陰謀只得暫時擱置。改由齐燮元、张允荣、张璧、贾德耀、李思浩组织冀察地方参议会。
组成人员
*委员长:宋哲元(1935年12月11日任)
*委员:
**宋哲元(1935年12月11日任)
**万福麟(1935年12月11日任)
**王揖唐(1935年12月11日任)
**刘哲(1935年12月11日任)
**李廷玉(1935年12月11日任-1936年10月21日免)
**贾德耀(1935年12月11日任)
**胡毓坤(1935年12月11日任)
**高凌霨(1935年12月11日任)
**王克敏(1935年12月11日任-1936年10月21日免)
**萧振瀛(1935年12月11日任-1936年6月23日辞职)
**秦德纯(1935年12月11日任)
**张自忠(1935年12月11日任)
**程克(1935年12月11日任-1936年3月28日病逝)
**周作民(1935年12月11日任)
**门致中(1935年12月11日任)
**石敬亭(1935年12月11日任)
**冷家骥(1935年12月11日任-1936年10月21日免)
**陈觉生(1936年1月任)
**钮传善(1936年1月任)
**汤尔和(1936年7月24日任)
**曹汝霖(1936年7月24日任)
**戈定远(1936年7月24日任)
**刘汝明(1936年7月24日任)
**齐燮元(1936年8月任)
**李思浩(1936年10月21日任)
**邓哲熙(1936年10月21日任)
**章士钊(1936年10月21日任)
**冯治安(1937年4月2日任)
1936年7月21日,行政院决议:湯爾和、曹汝霖、戈定远、刘汝明出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戈定远兼秘书长,并担任宋哲元和南京蒋中正的联络员。
1937年7月28日,张自忠任冀察政务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北平绥靖公署主任兼北平市长,并改组委员会,免去了北平市长秦德纯、天津市长萧振瀛、戈定远、刘哲、门致中、石敬亭、石友三、周作民等人的委员职务,改任张允荣、张璧、潘毓桂、江朝宗、冷家骥、陈中孚、杨兆庚等人为委员。
内设机构
驻东交民巷口的外交大楼。
- 秘书长戈定远
- 秘书处
**机要室
**书记室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三科:1936年7月在北平创刊《冀察调查统计丛刊》编辑并发行,月刊,1937年7月停刊。
**编译室
***《冀察政务委员会公报》:1936年2月在北平创刊,三日刊,1937年7月停刊,共发行151期。
**交际组
- 政务处:处长潘毓桂、1936年7月由察哈尔省民政厅长杨兆庚接任。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视察组
- 财务处:处长过之瀚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审计室
**书记室
- 经济委员会:主席委员萧振瀛/王克敏/李思浩。委员冷家骥、钮传善、过之瀚。常务委员张衡若、林世则
- 外交委员会:主席委员陈中孚,1937年1月12日賈德耀接任,后为魏中瀚。专员林耕宇。咨议朱明礼等
** 第一组
**外交委员会驻津办事处
**外交委员会驻察办事处
** 中日合办电力有限公司:1936年8月在天津成立。公司总资本为四百万元,中日各半。中方因资金短绌向“满铁”借垫
**龙烟铁矿筹备处:1936年10月冀察政务委员会下令将龙烟铁矿收归“国有”。陆宗舆为督办
- 建设委员会:主席委员门致中
**测量队
**工程管理处
- 交通委员会:主席委员陈觉生。委员张允荣。
**津石铁路工程局:潘毓桂任局长,负责筹建天津至石家庄的铁路,定于1937年底通车
**中日惠通航空公司:1936年10月冀察政务委员会同日本签订了《中日华北航空协定》并成立了“中日合办”的“惠通航空公司”航线有天津至大连、天津至锦州、天津至北平及承德、天津至北平及张家口等四条。
- 法制委员会
- 教育委员会:主席委员刘哲
- 参议:白坚武
*直辖机构
**营产管理处
**华北农业合作事业委员会:1936年4月从隶属于實業部改隶冀察政务委员会管辖。该会第一任委员会设委员9人,張伯苓为委员会主席,章元善为 办事处主任。后主席刘治洲。出版刊物《华北合作》继承《农赈月刊》。1938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令华北农业合作事业委员会与新民会合流。
**财政部长芦盐区改良碱地委员会:1935年11月中旬在天津意租界长芦盐运使署正式成立。出版《改良碱地月刊》1936年创刊于天津,属于农业刊物,月刊。
**河北省农田水利委员会
华北水利委员会:1917年华北发生特大水灾。1918年3月在天津成立顺直水利委员会**,熊希龄为会长,主要负责海河、黄河流域的水利行政。1928年顺直水利委员会被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接收改为华北水利委员会,李仪祉任主席。1933年修定《内政部华北水利委员会章程》。华北水利委员会整治了海河水系各河,主要完成了天津南大堤修筑、天津三岔口裁弯取直、新开河整治、北运河回归故道、青龙湾减河整治、海河放淤等工程。
**冀察汽车管理局
**冀晋察绥统税局
**冀察两省烟酒印花税局
**冀察稽查处:1936年9月7日成立。“专门稽查已经上陆之私货”。旋即改为冀察总稽查处:限定于查缉盗匪军火。 1936年10月23日撤销。
**冀察清查处
**冀察政务委员会司法审判官训练所
**财政部印刷局黄灾奖券办事处
**冀察政务委员会官有财产整理委员会
**外交部驻冀察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程锡庚
**长芦盐运使署(简称长芦运署、运署):驻天津意租界二马路39号、41号。1937年6月,稽核所与运署合并,改组为长芦盐务管理局(盐务局)。局址在“天津河东特别二区平安街73号”。
**保定古莲池书院
职能机关。
- 天津市长:萧振瀛/张自忠/李文田
- 北平市长:秦德纯/张自忠
- 察哈尔省府主席:萧振瀛/张自忠/刘汝明
- 河北省政府主席:宋哲元兼/冯治安
** 河北省保安处:中将处长张允荣
** 冀北保安司令石友三
- 冀察绥靖公署:平津卫戍司令部改组,宋哲元兼主任
** 交通处:副处长周永业
参考文献
参见
- 何梅协定
- 冀東防共自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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